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27日-2023年8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居顺水泥装配式房屋生产建设项目 |
新疆博州五台工业园 |
博乐市居顺水泥制品厂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6666m2,建设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泥房、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各1条,共2条生产线,自动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1个,行车起重机械设备2个;辅助用房300m2,购买电脑、监控等办公设备,以及厂区电气照明、围墙等配套设施建设。新建一栋建筑面积2299.65平方米钢结构拆解车间(根据业主提供资料,本车间主要用途为原料储存)。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6万元。 |
本项目产生废气为物料输送搅拌粉尘、焊接烟尘、水泥筒仓粉尘、给料粉尘、堆场粉尘、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物料输送、物料搅拌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99.7%)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机油: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项目拟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要求场所建设应当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临时贮存场所应设防渗、防淋、防起尘、防晒。危废由专人负责收集,收集过程中按危废类别分类收集,收集容器采用危废专用收集容器,并及时送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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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