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5日-2023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乐市朗辉水泥制品项目 |
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 |
博乐市朗辉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亿芊绿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9000m2,建筑面积940m2,建设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水泥房、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各1条,共2条生产线,自动化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个,航车起重机械设备2个;辅助用房500平方米、场地硬化绿化9000平方米,购买电脑、监控等办公设备,以及厂区电气照明、围墙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5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废气为物料输送搅拌粉尘、焊接烟尘、不合格品破碎加工粉尘、水泥筒仓粉尘、给料粉尘、堆场粉尘、运输扬尘和食堂油烟。破碎、筛分产生的颗粒物经过袋式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筒仓仓顶设置一套布袋除尘器,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筒仓顶排放(筒仓高20m),焊接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给料口为三面封闭的半封闭设施,给料过程中进行全程喷淋降尘。本项目将设置原料堆场,物料在堆存过程中,堆场表面会产生一定的扬尘,要求对原料堆场采取遮盖、设置防尘罩、原料设置全封闭原料仓库,库面全部硬化等措施减少扬尘污染。2.废水污染防治措: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澄清后将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五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噪声污染防治措: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生设备及其附属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运输的交通噪声。噪声采取以上减噪措施后,可以大大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远离居民区,厂界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小。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有:不合格品、除尘器回收粉尘、废边角料、焊接粉尘、生活垃圾、废机油和废润滑油。生活垃圾通过设置垃圾箱临时储存,由园区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不外排。本项目设备维护检修会产生废润滑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的相关要求,本环评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并与具有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协议,定期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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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