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4日-2023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2281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辰博矿业有限 公司仓库新建项目 |
博乐市五台工业园区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辰博矿业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毅青博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4666.66m2,总建筑面积3002.4m2。建设仓库及配套设施。本项目仅限民爆物品的储存,不包含民爆物品的生产。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为民用爆炸物品的储存项目,不涉及生产、加工及包装、拆包等,因此无工艺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气仅为汽车运输扬尘及汽车尾气等。2.废水污染防治措: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仅在库区建设炸药库不含食宿和洗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水量较小,直接排入园区排水管网。3.噪声污染防治措: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为车辆运输噪声及搬运噪声,通过车辆减速慢行,搬运过程轻拿轻放等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生产运行阶段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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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