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美沙芬是中枢的镇咳药,自2024年7月1日起该药品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为掌握右美沙芬药品在博乐市辖区的销售情况,防止该药品及相关药物滥用和流入非法渠道,6月初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博乐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对零售药店开展了右美沙芬药品专项检查。

强化禁毒宣传,确保用药安全。将禁毒宣传与强化执法检查工作相结合,通过微信群、日常联合检查宣传等方式积极向药店宣传右美沙芬类药品滥用的危害,及时告知药店自7月1日起要按照国家对右美沙芬(含盐、单方制剂)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对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禁止继续购进右美沙芬药品,对现有库存药品进行清点登记,并向市市监局药械监管科报告。

强化执法检查,确保监管到位。重点对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情况进行检查,对已经售出的右美沙芬是否凭处方进行销售;查看药店右美沙芬药品的进货记录、随货同行单及供货资质索取保存情况,对违法购进、销售右美沙芬等处方药行为依法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29家次,发现问题13个(其中立查立改12个、下达责令改正1个)。

强化畅通渠道,确保处置效率。鼓励群众通过12315、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对存在的问题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依规从快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杜绝处方药滥用,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用药安全。
审核人:田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