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赶大集最具烟火气,为纪念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展示博乐市消费维权效果,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3月12日起,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青得里镇市场监管所、青达拉街道分别在九公里牛羊交易市场、三和市场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重点围绕三个方面对产品质量进行了宣传。一是设立产品展示台,展示近期查获的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劣质家用燃气灶具、非标家用燃气灶具(用GB16410-2007生产的)、未经认证的电线电缆及部分“三无”产品,宣传产品包装标识、产品生产执行标准、认证等方面知识,向现场群众讲解识别产品质量的方式方法。二是强化法制宣传力度,向现场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与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活动现场共悬挂宣传横幅1条、展板2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播放音频广播12条。三是设立咨询台,执法人员对广大群众提出的“煤气灶为什么要有熄火保护装置、什么是熄火保护装置、什么是三无产品、遇到产品质量怎么样维权解决”等问题现场解答各类咨询160余人次。

通过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使广大消费者法律观念和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识别产品质量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更加深入人心。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陆续在城乡集贸市场、大型商超等场所开展产品质量集中宣传活动,持续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强化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审核人:艾萨江·伊力哈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