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领会政策,并以“被吊销营业执照满三年未申请注销的经营主体”为重点,结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推送的名单建立管理台账,逐一核查后稳妥有序开展了强制注销工作。截至目前,博乐市已针对701户企业发布拟强制注销公告,待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依法为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强制注销制度是通过法治手段清理“僵尸企业”(即名存实亡的企业),既能释放其占用的名称、注册地址等资源,促进市场要素高效流动,也能为守法经营主体腾挪发展空间。同时,市场活力的持续释放,还为新设企业提供了更多选择空间。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两方面推进工作: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扩大社会知晓度,引导企业主动履行注销义务。二是提前为“公告后异议申请受理、异议审查、注销决定作出”等环节做好准备工作。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