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精准把握消费维权领域最新法规精神,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近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消协秘书长荆伟为市市监局开展了投诉举报处置视频培训会,会议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次会议由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以及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紧扣实践需求,对三部法规核心内容进行系统解读。针对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重点阐释其预付式消费退费难等突出问题的规制措施,详解消费索赔与恶意维权的界定标准。围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培训明确投诉需提供的核心材料,包括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基本信息、具体请求及争议事实等,并强调市场监管部门“七个工作日内受理告知、四十五个工作日内调解办结”的时限要求,规范投诉处理全流程标准。在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板块,结合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的新规,重点解读“退一赔十”规则的适用条件,明确食品药品安全标准的判定情形、标签说明书瑕疵的免责边界,以及流动摊贩、小作坊经营等特殊场景的责任认定标准,厘清惩罚性赔偿的主张与抗辩要点。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精准衔接法规与实践,有效提升了对新规的理解与适用能力。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强化法规落地执行,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