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28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正在调查一起涉嫌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苏打酒案,现场查获侵权苏打酒20件零18瓶。

2025年6月4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曾在博乐市某酒馆检查发现其销售的某牌苏打酒2个批次共计498瓶,与有一定影响的某牌苏打酒的包装、装潢近似,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苏打酒的进货票据、酒类随附单和其他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随即对上述苏打酒依法予以扣押。经有一定影响的某牌苏打酒厂家证明,当事人销售的苏打酒已经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产品。同日,对其他商家是否经营某牌苏打酒也进行了检查。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深挖线索,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审核人: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