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

多举措守护消费者权益,共筑满意消费环境

日期:2025年03月25日

来源: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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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博州、博乐市关于大力提振消费和优化消费环境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消费提振年”行动,多措并举切实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墙”,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助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念好消费维权“紧箍咒”。一是聚焦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强化消费领域监管执法和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着力保障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消费品等重点领域消费安全。开展“守护消费”执法铁拳行动,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民生领域价格、计量、质量等执法力度,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广告、消费欺诈、价格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深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重点查处售后推诿、虚假承诺、霸王条款等问题。依法查处平台规则领域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平台经济市场秩序。年初以来,出动执法人员1500余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200余户次,发现并整改问题643个(其中立改380个、限改157个、立案30个、即罚76个)。二是聚焦央视2025年“3.15”晚会曝光的问题产品“保水”虾仁,迅速展开专项排查行动,严防问题产品流入市场,全力保障消费者“舌尖”安全关。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冷链经营单位31家,暂未发现经营使用“涉事虾仁”行为。

二、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守牢放心消费“基本盘”。一是围绕“大力提振消费”目标,认真落实2025年博乐市民生实事工作分工任务,重点保障“一老一少”、集贸市场消费安全。聚焦消费集中的商圈、街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积极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街、示范店打造人民群众放心消费环境。二是有效运用新媒体手段为市场监管赋能,拍摄发布“您来点•我来查”系列宣传视频6期、“你点我检”2期,制作发布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单位《红黑榜》6期、抽查60家(其中红榜表扬23家、黑榜曝光22家、回头看15家),有效拓宽和升级消费维权主渠道。发挥餐饮协会作用,开展第二批“博乐餐饮老字号”评选活动,年内颁发博乐市“餐饮老字号”称号经营主体38家。三是以公平秤利民行动为突破口,定准“群众坐标”,用务实举措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博乐市已设立公平秤农贸市场8家、大型商超9家,张贴《加油站诚信计量承诺书》加油站15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强化群众监督作用,维护市场交易公平和群众合法权益,强化社会共治局面。

三、建强纠纷化解机制,筑牢消费维权“连心桥”。大力发展在线纠纷解决(ODR)企业,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消费维权便捷性,以数据“多跑路”实现维权“少跑腿”,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打通守护民生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博乐市新增ODR企业14家(累计67家),有效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优化消费纠纷受理、调查、处置、反馈机制,配强专业化调节队伍,年内高效办理12315、12345平台及来电来访投诉举报类案件823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65.01万元,实现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100%,沉重打击消费侵权行为,有力保障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筑牢消费者权益“保障关”。以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联合博州、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召开“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启动仪式,活动现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位近30个,开展集中宣传咨询、现场解答群众对消费维权相关疑问和咨询、普及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讲解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及常识内容。联合博乐市青镇、乌镇、达镇、贝乡、顾里木图街道、青达拉街道、青得里街道围绕“优化消费环境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8期,联合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州计量检测所开展“手机变砝码”计量便民服务活动1期、张贴手机重量标签60余张,共向群众发放《3·15消费者权益日知识手册》《食品安全进农村》及“四大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80余人次,集中销毁和无害化处理罚没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等假冒伪劣商品1135余件、货值金额31538.6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的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力打造放心、舒心、安心消费环境。

下一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有力有效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职责,持续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费者会消费、敢消费、乐享高品质消费生活,通过“共筑满意消费”推动博乐市经济健康发展。

审核人:艾萨江·伊力哈木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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