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发展。自上世纪90年代起,先后制定实施四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促进男女平等和落实儿童优先原则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统筹推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实现了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市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男女平等和儿童优先,对标国家两纲、自治区、自治州两规划制定实施博乐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为博乐市妇女儿童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二、起草依据
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内容,结合博乐市妇女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三、主要内容
两规划体例一致,均分为前言、总体要求、发展目标、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五部分。总体要求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目标含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部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博乐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家庭建设、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8个领域,共有76项主要目标和92条策略措施。博乐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安全、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家庭、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7个领域,共有69项主要目标和88条策略措施。
咨询单位:博乐市妇女联合会
联系方式:0909-227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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