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经过自治区民政厅专家组的严格审核、集中评审及社会公示,博乐市首次3家养老机构评级“挂星”,分别是博乐市综合社会福利院评定为二级养老机构、博乐市爱康康养中心及博乐市夕阳红养老中心评定为一级养老机构。
一、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促行业标准化建设。为加快建立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坚持标准引领,激发市场活力,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养老机构质量和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自治区民政厅发布《关于开展全区养老机构首次等级评定工作和农村幸福大院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GB/T37276-201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新民发规〔2020〕1号)等,对博乐市综合社会福利院、博乐市爱康康养中心及博乐市夕阳红养老中心3家养老机构进行首次等级评定。
二、精心筹备实地考评,养老机构持续提质增效。2023年7月,博乐市民政局组织3家养老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GB/T37276-2018),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评,经注册备案、登记批准机关审核后,填报并提交相关资料。2023年8月13日至15日自治区民政厅组织第三方评定机构专家,对申报等级评定的3家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和实地走访。通过查阅台账资料、实地勘察机构环境,分别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四个方面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评定。专家组就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及存在的问题向参与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了现场反馈,最终为3家养老机构评级“挂星”。
三、创新养老工作形式,全面推进养老事业协调发展。此次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填补了制度空白,从适用范围、评定标准、评定程序、评定管理等方面,建立完善了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长效机制;强化了监督管理力度,成为衡量全市养老机构综合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的“试金石”、老年人选择养老机构的“参考标准”。等级评定“以评促建”,调动养老机构参评的积极性,助推养老机构提档升级,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下一步,博乐市民政局将以《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为行业服务标准,指导和鼓励各个养老机构,对标对表,不断完善“硬”设施,提升“软”服务,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营造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