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具有本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基本标准为80岁(含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岁(含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3年第三季度全市享受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共计3143人,发放补贴资金52.557万元(其中:乌图布拉格镇补贴247人、发放金额4.178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13人、发放金额1.862万元;达勒特镇补贴258人、发放金额4.304万元;青得里镇251人、发放金额4.201万元;小营盘镇补贴478人、发放金额8.091万元;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248人、发放金额4.092万元;南城区街道70人、发放金额1.124万元;青得里街道补贴410人、发放金额6.688万元;青达拉街道补贴82人、发放金额1.4万元;顾里木图街道补贴613人、发放金额10.592万元;克尔根卓街道373人、发放金额6.025万元)。
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度发放的方式,通过“一卡通”由博乐农商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审核人:袁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