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政策及标准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80岁以上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的规定,具有本区户籍,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可以享受高龄津贴待遇。基本标准为80岁(含80岁)-8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50元,90岁(含90岁)-99岁的老人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00岁以上(含100岁)老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二、补贴范围及金额
2023年第一季度全市享受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共计3078人,发放补贴资金51.23万元(其中:乌图布拉格镇补贴242人、发放金额4.16万元;贝林哈日莫墩乡补贴112人、发放金额1.81万元;达勒特镇补贴254人、发放金额4.224万元;青得里镇248人、发放金额4.097万元;小营盘镇补贴469人、发放金额7.921万元;阿热勒托海国营牧场管理委员会补贴246人、发放金额3.984万元;南城区街道72人、发放金额1.144万元;青得里街道补贴363人、发放金额5.952万元;青达拉街道补贴81人、发放金额1.328万元;顾里木图街道补贴609人、发放金额10.442万元;克尔根卓街道382人、发放金额6.168万元)。
高龄老人基本生活津贴补助资金实行按季度发放的方式,通过“一卡通”由博乐农商银行发放到补贴对象银行卡。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