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倾听企业心声,解决当前营商环境中行政执法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营造安全稳定的法治营商环境。4月27日,博州“规范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家第一次座谈会在博乐市政府1号楼召开。

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李鸣,博州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博乐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曦出席会议,博州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李伟主持会议,博州、博乐市相关单位负责人、企业家代表、博乐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企业家代表与各单位负责人围绕行政执法、依法行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改善的具体工作措施和意见建议互动交流;颁发了自治州(博乐市)第一批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聘书;部分单位负责人立足工作职责、规范执法行为、服务企业作表态发言;博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州党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组长李鸣作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要打造“公权更阳光”的法治环境,提高法治水平,作为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弘扬法治精神,加大法治宣传力度,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普法工作,优化法治服务,对涉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查处、优先监督,严厉打击涉企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法人合法权益;要坚持问题导向,为营商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脉问诊”,严格执法、规范执法。今年是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着力解决困扰企业发展的行政执法问题,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打响“千里马遇见博乐”的营商品牌;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用法治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各执法单位要牢固树立服务至上、企业至上的理念,从企业所需、所忧、所盼出发,健全涉企执法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管,严格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涉企检查整合、备案登记制度,探索建立企业“无事不扰”制度,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持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实施,细化裁量权标准,有效压缩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空间。要发动社会面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向自治州、博乐市司法局推荐社会组织负责人、市场主体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等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协助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州纪委监委要扎实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会议强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维护国家法律权威、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到执法实践的方方面面,保证法之必行,彰显法治权威,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推动自治州制度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