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博乐市第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听取和审议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博乐市人民法院、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现场。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拉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一年来,博乐市人大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10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10项,开展执法检查6项,专项视察和调研7次,作出决议决定23项,配合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完成检查、视察、调研工作20项。依法任免“一府一委两院”国家工作人员89人次。市人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使命担当,助推重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助推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落实,助推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民生监督、加强普法工作监督、环保监督促生态文明、司法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发挥了人大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博乐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博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达拉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博乐市人民法院院长帕尔哈提·吐达洪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一年来,市人民法院结案率99.2%,审判质效考核排名位居全疆基层法院前列。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结案率96.44%,在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方面,结案率85.37%。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结案率97.67%。新的一年,博乐市人民法院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州第十次党代会、博乐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依法履行职能,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市党委中心工作去谋划,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大局、促进公平正义,为推动博乐市社会稳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博乐市人民法院院长帕尔哈提·吐达洪作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大走访、大宣讲活动,最大限度争取人心、凝聚民心。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紧贴群众需求,突出重点,聚焦关键领域,充分履行“公益守护人”责任,努力打造公益保护的“博州样板”。办理全疆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得到自治区检察院充分肯定。新的一年,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使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博乐、法治博乐提供法治服务。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听取三个报告后,人大代表分组进行审议,审查代表议案,提出议案审查和处理意见的报告。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