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表彰一批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和优秀示范点,激励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干事创业、再创佳绩、奉献力量。

12月29日,博乐市召开第十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市党委书记、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书记李海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党委副书记朱红兵主持会议。会议宣读了表彰决定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示范点代表、模范个人代表作交流发言。
市党委书记、赛里木湖景区党工委书记李海军充分肯定民族团结进步取得的成绩,向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优秀示范点表示热烈祝贺,向奋战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条战线的广大干部群众和长期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近年来,博乐市党委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部署要求,作为争取人心、促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抓手,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全局性工作、战略性任务,进一步铸牢了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启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局面。荣获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荣登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序列。
会议指出,在自治区、自治州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鲜明主线,在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实践基础、思想基础、经济基础、基层基础,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巩固各民族大团结。一要持续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驻村工作队等群体作用,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党员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要坚持挖掘、整理、宣传好历史文物和文化资源。要采取“线上”与“线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要持续推动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深化“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常态化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持续推进混校混班混宿,积极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三要持续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成果。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一个系统工程”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一进”活动,确保每个乡镇场、街道都申创一个自治区、自治州民族团结教育基地,所有乡镇场、街道都申创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四要坚持以高质量发展增进民族团结,形成共同团结奋斗的新局面。围绕自治州“四大发展战略”和“五年奋斗目标”,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优势资源,着力解决好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统筹抓好岁末年初各项工作,梳理盘点、查漏补缺、全力冲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开展反分裂斗争的坚强战斗堡垒,保障公民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开遍博乐大地。
会议号召,各乡镇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和理解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定坚决推动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市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博乐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赛管委、市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各乡镇场、街道班子成员,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受到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优秀示范点代表参加会议。
审核人:莎日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