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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文旅局文物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日期:2025年04月07日

来源:博乐市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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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许可事项

证明名称

设定依据名称、文号及条文内容

索要部门

开具部门

涉及的行政 权利事项、政务服务事项

备注

1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身份证件

2024年1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三十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博乐市文旅局

公安部门

行政许可:企业设立、变更法人登记。


2

营业执照

2024年1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三十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博乐市文旅局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行政许可:企业设立,变更场地、法人、名称、注册资本,延续登记。


3

审批机关立项选址核准文件

2024年1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根据保护文物的实际需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和建设工程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的影响程度,经国家规定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第三十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博乐市文旅局

发改委

自然资源局

行政许可:发改批复立项,自然资源局用地。


审核人:田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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