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博乐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会议全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指出,《条例》的制定是坚持党对监察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有力保证,对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具有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一要强化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法治意识,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二要结合实际,学法用法。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党员干部要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作表率。全体干部职工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依托“学习强国”、“法宣在线”、“石榴云”等多种学习平台,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三要强化责任,认真履行职责。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善于履行岗位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切实做到遵规守纪,决不触碰党纪法规“高压线”,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时刻注意把握好“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

四要准确理解,做到知责于心。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举措,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推动统计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审核人:陈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