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的通知》(博州司发函〔2021〕11号)要求,博乐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核定暨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工作。
一是明确行政执法主体,理顺主体责任,提升执法效能。博乐市司法局认真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核定工作,依据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及“三定”方案,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进一步审查、确认行政执法主体类别、执法依据、执法范围、执法类别;对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重新核对梳理并完善。经梳理,共核定全市行政执法主体27个。
二是强化沟通落实协调指导,督促申领换证,严格资格审查。博乐市司法局贯彻落实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实施工作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统一证件标准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执法证件申领和换发工作。根据行政执法证件有效期和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协调各行政执法单位,完成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及更新。
下一步,博乐市司法局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强化对执法的有效管理,以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着力点,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梳理的审核、确认、公示工作,督促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杜绝基层执法人员重复领证,一人多证等情况发生,全面提升执法权威和行政公信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
审核人:姜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