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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日期:2026年06月26日

来源:博乐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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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紧扣国土空间规划、耕地保护、矿产监管、不动产登记、执法监察等核心职能,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自然资源管理全链条、各环节,持续健全制度机制、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普法宣传、多元化解矛盾,全面提升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能力,为博乐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坚实自然资源法治保障。现将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思想铸魂,夯实依法履职思想根基

坚持把政治学习、法治教育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首要任务,构建分层分类、常态长效学法体系,推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一)抓实领导班子领学,压实法治第一责任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和耕地保护重要论述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局党组书记、局长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授法治专题党课2次,带头研究重大执法、行政复议、诉讼等涉法事项,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在分管业务中同步抓好依法行政。组织全体干部常态化参与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线上线下培训30余次,参学率、完成率均实现100%,持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履职自觉。

(二)常态化开展全员学法,提升干部法律素养

健全“会前学法”固定制度,聚焦《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耕地保护条例》等核心法律法规,全年落实会前集中学法20次,覆盖干部职工200余人次。从严规范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资格培训、证件换证专项考试,全局现有持证执法人员31名,执法人员持证率100%,从源头保障执法主体、执法程序合法规范。通过集中学习、线上培训、案例研讨相结合模式,全面提升业务人员运用法治手段破解资源管理难题的专业能力。

二、规范行政运行,构建全链条依法行政体系

(一)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源头防控法律风险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土地征收、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修复、重大矿权出让等重大事项前置刚性程序。2025年累计完成重大行政事项合法性审查3件,确保各项决策于法有据、程序合规。常态化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支撑作用,聘请2名专职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全程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合同审核、疑难案件研判,全年提供专业法律咨询20次,审查各类合同、内部规范性文件16件,有效规避行政决策、业务合同法律隐患。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全力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严格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流程闭环监管。系统梳理整改2021—2024年行政执法案卷89宗,针对文书制作、取证程序、法律适用短板逐项整改到位。聚焦土地、矿产、规划三大监管领域,常态化开展动态巡查、联合执法,全年开展全域动态巡查260余次,联合林草、公安等部门开展资源领域专项执法行动50余次,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5起;全年受理自然资源违法线索10件,依法立案查处9件,拆除违法建筑273平方米、没收非法建筑物3处,追缴罚没款12.6万元,始终保持打击违法用地、非法采矿高压态势。

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创新柔性执法方式,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对1件情节轻微、及时整改、未造成生态破坏的违法案件适用“首违不罚”,通过下达整改通知书、签订守法承诺书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纠错,实现刚性执法与柔性引导有机统一。

三、坚持普治并举,营造全民守法良好法治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统筹节点宣传、上门宣讲、以案释法多元渠道,推动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走进基层、走进群众。

(一)依托重要节点开展集中普法宣传

紧扣“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三大关键节点,集中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活动,累计发放耕地保护、用地审批、不动产登记普法宣传资料900余份,悬挂法治宣传横幅26条,现场接待群众咨询500余人次,重点解读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违法占地法律责任、征地补偿、宅基地管理等群众高频关切政策法规。

(二)推行执法现场以案释法

将普法宣传嵌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在违法占地查处、土地权属纠纷调解现场同步开展释法说理,全年开展现场普法19次,通过真实案例讲解违法后果、法律处罚依据,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普法实效。

四、多元化解争议,依法维护群众资源合法权益

畅通各类群众诉求渠道,健全信访、热线、复议、诉讼一体化矛盾化解机制,依法妥善处置自然资源领域各类纠纷。

(一)高效办理群众诉求与建议提案

高效化解信访矛盾,办理各级信访案件37件,发放诉求资金83.7万元;办结12345市民热线规划类诉求197件,答复人大代表提案3件、政协提案“回头看”6件

(二)稳妥处置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建立复议诉讼专人承办、法律顾问协同机制,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6件、行政诉讼案件6件,通过庭前调解、现场核查、政策疏导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降低行政纠错、败诉风险,依法保障群众行政救济权利。

五、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更高标准,结合全年履职实践,当前我局法治工作仍存在三方面突出短板:

法治宣传形式仍需创新:传统宣传方式占比偏高,针对青少年、企业经营者等重点群体的精准普法不足,宣传实效性有待提升;

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型违法案件的处理能力不足,科技执法手段应用不够充分,执法精细化水平需持续提升;

矛盾纠纷化解难度较大:部分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纠纷因证据不足、涉及面广,化解周期长、难度大,行政复议纠错率仍有下降空间。

六、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6年,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要求,补齐短板、提质增效,全面推动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常态化深化法治理论学习。健全党组领学、全员普学、业务专学长效机制;创新学法载体,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思维与专业履职能力。

持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紧盯耕地保护、矿产开发、规划管控重点领域,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对新增违法用地、非法采矿行为坚持“零容忍”。

健全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与法院、司法局、乡镇基层联动协作,建立重大权属、征地纠纷联合调解机制;针对历史遗留土地纠纷组建专项攻坚工作组,依法分类梳理、稳步推进化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事前风险研判、事中纠纷调解作用,强化行政争议源头预防,持续降低复议、诉讼纠错率,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市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审核人: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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