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迎来了两位特殊的访客——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艾尔伯克与热某。热某手持一面印有“法律援助无私奉献,捍卫正义情暖人间”的锦旗,向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及司法部“1+1”法律援助律师程岚表达感激之情。这是一起校园内发生的意外伤害案件,在艾检察长、顾里木图兴博社区刘书记、法律援助律师的全力帮助下,成功调解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法律援助干实事,多方协作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精神。
2023年11月14日受援人艾某(未成年人)在课间上厕所的路上,被同校学生马某(未成年人)撞倒,导致艾某两颗牙齿折断。2024年10月29日,艾某的父亲热某来到博乐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请求解决后续治疗费用5960元。法援中心干部哈玛丽娅经审核符合法律援助范围,当即决定予以受理,同时指派司法部1+1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来自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程岚律师负责承办此案。
程岚律师接受指派案件后,及时向受援人父亲详细了解情况,并整理相关证据,分析各方责任。同时程律师认为,校园内部发生的未成年人之间意外伤害赔偿纠纷,应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争取采取调解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宁。
经向博乐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博乐市教育局汇报后,程岚律师、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哈玛丽娅到学校组织协商,听取各方意见并仔细勘察事故现场环境后,分析本案认为各方对事故发生的事实过程均予认可,在法律责任划分方面存在一定分歧,可以分别协商争取运用调解化解纠纷。经承办人员多次与各方协商,在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和各方承担能力的基础上,反复释法明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心理疏导和思想沟通,并在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艾检察长和兴博社区刘书记的协助下,最终各方达成调解意见,受援人艾某获赔2980元,最终化解此次纠纷。三方签署人民调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经博乐市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司法确认。
校园内部发生的未成年人之间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以调解形式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和健康成长。在法律援助实务工作中,引入人民调解,各部门协同努力,探索矛盾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现及时、高效、精准地化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达到“息诉平怨”、“案结事了”的目的,促进社会和谐。
审核人:梁国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