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行柔性执法方式为抓手,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实施“首违不罚”,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对首次轻微违法,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
具体执行中,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综合考量案件主体、客体、主观、客观等因素,按照程序做出决定,并要求当事人签订《承诺书》,诚信守法经营。2021年以来,共办理“首违不罚”案件61件,免收罚没款13.2万元。
近日,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某商店货架上摆放的食品超过了保质期。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涉案货值金额不超过500元,且非餐饮环节,案后积极配合调查,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已立即自行改正并对店内开展自查,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未发生食源性疾病;上述情形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第5项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博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教育引导为主、惩戒处罚为辅,让执法在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用柔性执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守法、自我纠错,强化了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让营商环境更有活力。
审核人:艾萨江·伊力哈木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