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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4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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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南城区街道紧紧围绕博乐市法治工作重点,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落实法治工作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打造“法治博乐”、“平安南城”,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维护街道治安大局。现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情况

(一)坚持依法行政,压实各方责任

法治工作作为街道重点工作,被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街道成立了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支淑萍同志任组长,负责指导协调街道法治工作,同时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各中心和社区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年初专门召开了法治工作会议,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工作职责。每月坚持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部门部门法治工作汇报,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法治工作的指示精神,分析街道法治工作形势,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对重大事情实行“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切实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将建设“法治街道”作为一项根本性的任务常抓不懈,使建设“法治街道”工作从领导上组织上得到根本保障。

(二)深化科学民主,打造法治南城区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健全党工委决策议事规则,使依法依规决策工作落到实处,即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须经集体讨论。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街道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街道聘任相关法律顾问,为法治南城区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事务。三是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决策结果的合法性,提升法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和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创合法性审查工作新局面。

(三)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街道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提高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法制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优化服务质量,以考核、评选、激励机制为手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强化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好街道信息网络等相关平台,及时刊登更新辖区居民群众关注的重要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完善制度规范。今年,重点加强了对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督,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人理事。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测评、座谈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形成用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局面。

(四)推进基层普法,健全治理方式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展开“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利用“3·8”、“3·15”等节点,联合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适时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等爱民实践活动,受教育面人数达9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100余人次,逐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治环境。二是强化民主法治建设。在社区主干道、十字路口以及辖区内车站、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设置普法宣传栏,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将反诈、禁毒等与法治宣传充分结合,将“法律八进”不断向纵深推进。三是强化基层普法辐射。成立普法讲师团,深入社区开展法治讲座,积极调动社会组织的普法积极性,通过组织开展座谈会,带头开展民法典宣传、纠纷化解、社区治理等工作,扩大普法范围。四是强化科技治理“智治”。街道利用大数据,实现一网采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社区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和水平。

(五)强化数字执法、推进综合改革

一是逐步建立党建引领的执法体系。加快完善党建统领的组织体系,把党建统领贯穿改革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按要求成立综合执法队推动市场监管等工作。二是构建权责明确的工作格局。2023年以来,执法权限逐步开始下放到街道,行政执法工作充满挑战。以后将发挥街道综合执法队的统筹和执法作用,及时承担起赋权事项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确保对赋权事项能够“接得住、管得好”。三是打造上下联动的执法队伍。已初步组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陆续开展行政执法培训,逐步实现所有执法人员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执法。四是落实公开规范的执法制度。继续严格落实好“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要求,对处罚事项、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实行100%公开。

(六)注重矛盾化解,夯实法治基础

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加强调解队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司法所共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培育推广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室2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社会知晓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补短板、创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七)提升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深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季度1次,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组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二是开展夜间巡查和日常重点部位巡防活动。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工作,提升社区居民防范意识,维护社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根据具体情况即查即改或立即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学习贯彻部署不到位,街道都召开了相关会议,但因认识程度、工作落实、传达部署等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强。学习得还不够深入,对于依法行政研究得不透,缺少系统性梳理研究,化为己用难度大。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量保障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权限下方后,街道层面对应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不足。三是普法活动有待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时代特点,普法工作方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保障街道执法资源。针对街道对赋权事项还不能完全掌握、有效行使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并确保执法装备优先配备,各类执法经费优先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执法机制。按照州、市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的统筹协调指挥,制定制度,理清街道与市级部门的职责。三是进一步补齐街道执法法制审核短板。加强街道法治人才的招录和培养,推进法制审核高质量落实。

(二)开展高质法律服务

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完善和提升社区实体平台的质量,进一步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点引导依法办事的功能和作用。全面应对群众所需、所疑、所急,紧跟时代步伐,提供及时贴心的法律服务。严格执行落实法律援助机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搞好协调沟通,正确行使法律援助申请初审权。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积极倡导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及时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审核人:马瑞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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