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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3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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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以来,南城区街道紧紧围绕博乐市法治工作重点,在市党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街道实际情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南,落实法治工作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力打造“法治博乐”、“平安南城”,有目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维护街道治安大局。现将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完成工作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发挥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作用

南城区街道党工委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州党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历次重要会议精神作为工作指导纲领,带领街道班子成员系统学、深入学,切实领会和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及自治区依法治疆重大方略,共计组织集中学习5场次。

(二)深化科学民主,打造法治南城区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工作机制。通过完善、健全党工委决策议事规则,使依法依规决策工作落到实处,即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须经集体讨论。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街道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街道聘任相关法律顾问,为法治南城区建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协助处理涉法事务。三是重大决策事项风险评估。规范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保障决策结果的合法性,提升法治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和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创合法性审查工作新局面。

(三)深化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街道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提高法治意识。同时,积极开展业务知识培训法制集中学习,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工作能力。二是优化服务质量,以考核、评选、激励机制为手段,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强化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好街道信息网络等相关平台,及时刊登更新辖区居民群众关注的重要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完善制度规范。今年,重点加强了对各项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督,不折不扣地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管人理事。领导干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明查、暗访、测评、座谈等各种方式,加强对各单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真正形成用机制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局面。

(四)推进基层普法,健全治理方式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展开“八五”普法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机制,利用“3·15”、“12·4”等节点,联合司法、工会、妇联、团委等部门适时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等爱民实践活动,受教育面人数达2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40余人次,逐步营造良好的舆论和社会法治环境。二是完善、健全党工委决策议事规则,对涉及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须经集体讨论。三是健全完善了街道党工委议事规则,在重大决策拍板立项时充分听取和征求街道党政班子成员、各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合理意见建议。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及时向上级推荐作风优良、政治立场坚定的优秀干部,进一步强化街道班子、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履职不力等情况。强化科技治理“智治”。街道利用大数据,实现一网采集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各社区打造“十五分钟便民生活服务圈”,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最多跑一次”提高了群众办事效率和水平。

(五)注重矛盾化解,夯实法治基础

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持续推进人民调解品牌化建设,加强调解队伍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司法所共有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共培育推广人民调解员个人品牌调解室2家,进一步提升了人民调解社会知晓率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同时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常态化开展“补短板、创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活动,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死角”。截至目前,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34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六)提升党建引领,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深化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季度1次,领导干部网上学法考法合格率达到100%。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组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多形式、多内容、多层面进行培训教育。二是开展夜间巡查和日常重点部位巡防活动。密切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的苗头性问题,积极向居民宣传安全防范工作,提升社区居民防范意识,维护社区良好的治安秩序。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根据具体情况即查即改或立即上报。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在统筹谋划普法工作方面有待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推进不够平衡,部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普法成效较低,在工作中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联系的还不够紧密,群众性法治宣传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基层依法治理队伍建设缓慢,力量薄弱,存在机构不全,机构内在编干部数量少,占比低的情况,严重阻碍了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步伐。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履行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按照“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块、科室中心包项”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计划,及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不足。二是继续加强学习宣传,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加强学习培训,狠抓宣传贯彻,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持续加强社区、街道两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队伍建设,逐步实现化解矛盾靠法、解决问题用法;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大型普法宣传活动、疑难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要邀请法律顾问的参与,确保矛盾一次有效化解,降低信访事件发生几率。

审核人:马瑞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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