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博乐市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南城区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现将南城区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普法组织领导。一是成立普法领导小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将普法工作列入每年工作重点,与街道中心工作同步部署,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街道党工委全面依法研究全民守法和普法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推进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有效推进普法教育工作切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一是细化普法工作任务,结合街道各普法责任单位法定职责,科学制定街道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纵深扩大普法维度,指导各部门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街道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制作宣传资料等普法工作,有力保障普法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三)加强法治思想学习,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制度等机制建设,通过街道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第一议题”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每年举办1场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和1场法治专题培训班。二是强化干部教育培训,积极组织引导街道公职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多层次多维度增强干部队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为推进街道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基本保障。
(四)落实街道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发挥法律服务专业作用,法律顾问依照规定列席街道党政联席会议有关议题,推动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合同和材料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参与普法、协助处理劳动争议等。二是深化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2024年至今,社区法律顾问共为辖区内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80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场次,开展法治讲座、培训12场次,参与社区人民调解案件10宗,开展法律援助案件5宗。
(五)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2024年组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州司法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学习,组织15名干部参加申领执法证考试,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二是确保严格持证执法,2024年至今,共组织街道执法人员参加区司法局等组织开展的执法证申领活动1场,协助街道共计15名执法人员申领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督促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六)整合法律资源,夯实“八五”普法队伍。一是统筹街道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公职律师、街道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居民党员等法律专业人员加入街道普法队伍。二是构建社区普法队伍,在11个社区工作站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室,为辖区居民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定期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普法活动。三是积极培养社区“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区治理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打造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工作队伍。
(七)多层次多领域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普法工作长效化。一是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街道各职能部门根据不同受众群体、不同领域的普法需求,有效运用“互联网+普法”方式,借助街道、社区窗口和电子显示屏等对外服务平台滚动播放法治宣传标语、动漫、视频等公益法治宣传广告。通过“法律五进”有主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普法讲座及宣传活动,不断从广度和深度增强辖区法治化水平。二是推动普法工作多样化,充分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大讲堂”、普法宣传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升居民的法治素养。
(八)党建引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南城区街道迎宾社区结合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推行律师坐班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2024年迎宾社区和辖区振博律师事务所、博本律师事务所、正陆律师事务所结合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活动为契机,自3月15日起每周五下午4点-6点在社区三楼居民调解室坐班,为辖区居民免费开展法律咨询业务,截至目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为辖区居民提供法律问题意见建议35个,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共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九)多元化调解矛盾纠纷。行业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南城街道现有5个行业调解组织,分别是南城区街道驻博乐市人民法院、博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博乐市住建局物业办、博乐市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博乐市妇联等5个行业调解组织;其中驻博乐市人民法院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明显。在调解案件中一名法官、两名律师能够积极协助南城区街道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平均每月办理调解案件60余起,有效缓解了一下基层调解矛盾纠纷专业性不强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学习贯彻部署不到位,街道都召开了相关会议,但因认识程度、工作落实、传达部署等方面,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热情不够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强。学习得还不够深入,对于依法行政研究得不透,缺少系统性梳理研究,化为己用难度大。
二是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执法力量保障不到位。部分行政执法事项权限下方后,街道层面对应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人员不足。
三是普法活动有待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法治建设还有待加强。由于惯性思维,创新意识不强,没有根据时代特点,普法工作方法没有新举措、新亮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完善执法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保障街道执法资源。针对街道对赋权事项还不能完全掌握、有效行使的问题,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并确保执法装备优先配备,各类执法经费优先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街道执法机制。按照州、市两级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的统筹协调指挥,制定制度,理清街道与市级部门的职责。三是进一步补齐街道执法法制审核短板。加强街道法治人才的招录和培养,推进法制审核高质量落实。
(二)开展高质法律服务
进一步做好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工作,完善和提升社区实体平台的质量,进一步发挥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点引导依法办事的功能和作用。全面应对群众所需、所疑、所急,紧跟时代步伐,提供及时贴心的法律服务。严格执行落实法律援助机制,与市法律援助中心搞好协调沟通,正确行使法律援助申请初审权。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律师的作用,积极倡导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及时地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认真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责、目标、任务、考核等各项措施,有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政策法规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审核人:马瑞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