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行政服务中心效能建设,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制定市行政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
一、实施范围:市行政服务中心具有审批和服务职能的所有窗口要根据岗位设置实施全员岗位责任制。
二、岗位责任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职责相称;
(二)权责一致、责任分明;
(三)任务清楚、要求明确;
(四)责任到人、便于考核。
三、窗口领导岗位要明确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
四、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必需有人代替履行(即建立“AB”岗制度),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五、岗位责任制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总体职能;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各科室及窗口的主要职责;
(三)具体岗位的设置及其职责;
(四)具体岗位的“A”“B”岗负责人。
六、建立岗位责任制考评、检查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要将岗位责任制列为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年终每个岗位责任人要将履行岗位责任的情况纳入个人总结内容,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接受评议。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履行岗位责任制或落实不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审核人:徐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