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在乡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负责制定和执行本行政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计划,履行区域内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行政管理工作。
3、保护国家财产,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法管理本乡的各项社会事务。
4、执行国家的各项经济政策,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快速、稳步地发展。
5、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和老龄人的合法权益。
6、承办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司法所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司法所。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做好日常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2名。
领导职数:设所长1名。
2.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整合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机管理站、林业管理站、畜牧兽医站、水利管理所,成立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中心下设乡水利管理所。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林权登记发证、林木采伐等服务工作;动物强制免疫监督实施,承担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调查、监测、品种引进和改良、兽药监督管理等工作和畜牧、饲料等公益性技术推广服务;负责农机安全监理、农机推广应用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工作;负责农业关键技术及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负责农业用水调配等方面的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8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水利管理所,机构规格相当股级,经费实行自收自支,隶属于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管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核定自收自支编制3名,负责乡农业生产用水调配工作。
3.文体广电服务中心。整合乡文化站、广播站、IP广播站,成立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文体广电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承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8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4.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整合乡劳保所、劳转办、民政办、红十字会、残联,成立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和劳动保障服务;负责开展就业服务,组织劳务派遣和劳务输出,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劳动保障统计调查工作;做好低保、困难群体救助、残疾人、养老保险和红十字会工作;协助党群办开展村民(居民)自治工作;协助经济发展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4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5.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整合乡财政所、农经站,成立新的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乡财务,保证全乡各项资金的正确使用;管理农村集体经济,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保障。编制乡预算、决算报告,负责农村转移支付、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资金的管理;负责农村经济有关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集体资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民负担、农村财务、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9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6.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不动产登记管理站)。将整合乡城建站、国土资源所、爱卫办、环保所、城建监察中队、农村公路养护站,成立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不动产登记管理站)。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村镇规划建设发展中心(环境保护工作站、不动产登记管理站)。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爱国卫生运动、国有土地清理、登记、统计以及单位和个人使用土地的查看、审查、报批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各类不动产登记的初始、变更的前期调查,做好受理、上报、监督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7.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机构性质:行政机构。
机构规格:股级。
主要职责:负责产品(商品)质量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依法承担食品、药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办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核定行政编制2名。
领导职数:设所长1名。
8.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咨询、证件办理、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统计、奖励金发放等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2名。
领导职数:设站长1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9.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机构名称: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社区事业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类别:公益一类。
机构规格:相当股级。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理本居民地区居民事业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名。
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
经费形式: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879.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79.39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支出预算总额为 87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879.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为879.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02.4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2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56.6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48.11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5万元,印刷费2.5万元,手续费0.3万元 。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5万元。
三、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万元,主要用于我乡公务用车油费及维修费。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增加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2.9万元。
附件: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