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镇有利于百姓安居富民相关政策,推动全镇维稳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青得里镇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2)根据自治州确定的总目标,拟订博乐市青得里镇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协同有关部门制定青得里镇总体规划。
(4)综合管理青得里镇群众服务工作,对各个村队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维稳综合治理工作。
(5)推动完善青得里镇高效率工作导向机制;指导基层村队开展维稳综合治理等工作。
(6)承办博乐市党委、人民政府及其他各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内设11个内设机构;(1)博乐是青得里镇人大;(2)博乐市青得里镇党委;(3)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4)博乐市青得里镇司法所;(5)博乐市青得里镇农业(畜牧业)发展服务中心;(6)博乐市青得里镇文体广电服务中心;(7)博乐市青得里镇社会保障(民政)服务中心;(8)博乐市青得里镇财政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服务站);(9)博乐市青得里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10)博乐市青得里镇社区事业服务中心;(11)博乐市青得里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中心。
2、人员编制情况:
青得里镇人民政府在职人员291人,公益性岗位27人、协警329人(其中保安人员85人)。三支一扶6人,大学生村官8人,西部志愿者1人,天池计划11人。单位自聘人员为15人。
二、博乐市得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为302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028.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支出预算总额为302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026.3万元,项目支出2.2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3026.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77.2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4.7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64.3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邮电费、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及其它交通费用等。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9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2.2万元,凉台村集体机动地补偿资金经费2.2万元。
三、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用于巡逻车油费及单位办公用车油费。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8.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8.96万元,主要是合理有效安排办公用车,有效控制办公用车油费。
附件:博乐市得里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博乐市青得里镇人民政府
2017年 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