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政策公告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资金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关于下拨地、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的通知》新残维权字(2013)94号文件。
二、补助对象
博乐市范围内下肢残疾的残疾人,并有专用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的残疾人。
三、补助标准
残疾人燃油补贴资金的补贴标准:260元每人/每年。
三、发放方式
银行卡发放
四、发放时限
实行按年发放的方式。
五、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博乐市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负责人:巴依尔联系电话:18999768898
经 办 人:彩彩 联系电话:13899432807
2.博乐市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蒋湘, 联系电话:13369832407
经 办 人:朱君力, 联系电话:13519976943
3.博乐市农商银行营业部
主要负责人:陈杰, 联系电话:09096286612
经 办 人:孙孟丽,联系电话:09096286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