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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博乐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9年10月30日

来源:博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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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博乐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指导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复员干部接收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复员退伍军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士兵(含士官)的培训、就业工作;承担博乐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3、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检查指导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

4、承担全市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依法对全市性社会团体和博乐市直各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

5、指导拟订全市救灾减灾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减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灾情核查、统计上报和统一发布;接收、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6、指导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培训工作。

7、贯彻执行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组织调处市内行政区域界线争议;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

8、拟订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管理、审核、批准全市社会福利企业和社会福利机构并对其进行年检;负责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9、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收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1、负责全市老年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博乐市有关人口老龄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协调和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群众团体认真做好老龄事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老龄工作对外交流活动。

12、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民政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乐市民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乐市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828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39.74万元,增长86.46%,增长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博乐市民政局(本级)收到城乡低保金4387.45万元。支出3957.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7.91万元,增长21.41%,增长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金支出2718.52万元。结余5168.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4.18万元,增长104.74%。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收到用于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1120万元和湖北援建资金1383万元,2018年度没有支出形成结余。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28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81.75万元,占81.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99.16万元,占18.11%。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年初收入预算3405.14万元,决算收入8280.9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43.19%,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追加城乡低保社会救助资金2687.45万元、追加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1120万元、 追加医疗救助资金687.7万元等。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95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59万元,占8.93%;项目支出3604.28万元,占91.0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3405.14万元,决算数3957.8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6.23%,差异主要原因上级财政追加的社会救助支出1018.52万元,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09.6万元等。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81.7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1.59万元,增长52.7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收入。财政拨款支出37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59.94万元,增长14.1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支出1018.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3.44万元,项目支出3366.4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2.83万元,增长29.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12月收到用于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1120万元2018年度没有支出形成结余。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405.14万元,决算数6781.7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9.16%,差异主要原因:上级财政追加城乡低保社会救助资金2687.45万元、追加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112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405.14万元,决算数371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24%,差异主要原因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金支出2718.5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7.69万元,增长4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17.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02.62万元,增长32.0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3.30万元,2080201行政运行311.46万元,2080204拥军优属31.9万元,2080205老龄事务1.1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3.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14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8.6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10.32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03.42万元,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4.41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00.58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01.67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2.61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7.19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2.1万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4.33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309.56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67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8.5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26.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3.59万元,资本性支出8.6万元,其他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103.42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405.14万元,决算数6308.3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5.26%,差异主要原因: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收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405.14万元,决算数3717.5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17%,差异主要原因:城乡低保实行社会化发放,增加了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53.9万元,增长296.1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4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48.89万元,降低99.0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儿童之家建设项目支出、南城区街道慈善超市项目支出、“双集中”工作基础设施提升改造支出等。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3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按类级科目公开),商品和服务支出2.37万元。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473.4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追加博州社会福利中心养护楼的基建资金400万元、追加儿童福利中心配套建设资金70万元、追加婚姻历史档案补录经费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2.3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00%,差异主要原因:增加了婚姻历史档案补录办公费支出。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5168.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44.18万元,增长104.74%。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6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42.53万元,增长29.41%。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5.62万元,比上年减少0.48万元,降低7.87%,减少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车辆使用,公务接待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6万元,占99.64%,比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6.87%,增加原因是: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下乡入户核查工作量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0.02万元,占0.36%,比上年减少0.83万元,降低97.65%,减少原因是:民政部和民政厅来博检查调研接待工作由州民政局和博乐市接待办承担、自治区民政厅“明天计划”来博义诊接待工作由博乐市儿童福利院承担等。

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乐市民政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日常维修维护、车辆保险等。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3辆。

公务接待费0.0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2万元,主要是伊宁县民政局来博学习交流。博乐市民政局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6.19万元,决算数5.6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2%,差异主要原因:历行勤俭节约,严控费用支出,另外民政部和民政厅来博检查调研接待工作由州民政局和博乐市接待办接待等。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差异主要原因:2018年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5.3万元,决算数5.6万元,预决算差异率5.4%,差异主要原因: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下乡入户核查工作量增加;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89万元,决算数0.0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97.8%,差异主要原因:民政部和民政厅来博检查调研接待工作由州民政局和博乐市接待办承担、自治区民政厅“明天计划”来博义诊接待工作由博乐市儿童福利院承担。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博乐市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121.77%,主要原因是:农村低保开展集中整治入户核查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3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70.8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因无控购指标,未挂牌车辆1辆,拟移交国资委;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二)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8年度,博乐市民政局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3290.7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290.77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18.52万元,执行数为2718.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支出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全市13000余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缩短了收入差距,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城乡弱势群体的关爱,做到领导放心,群众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法规宣传工作不到位,群众低保意识差,存在错误认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观念;二是动态管理不足。目前,乡镇民政办只有1到2名工作人员,市局城乡低保工作人员也只有1名,面对越来越繁重的民政工作,工作人员只能疲于应付,导致动态管理工作开展难度大。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大对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报道的深度和广度上有新的突破,扩大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积极帮助困难群众的舆论环境。充分采取宣传栏、宣传墙、楼门口张贴通知,街道利用电子信息屏等宣传形式,使城乡低保宣传工作得以进一步加强,做到了宣传救助政策无盲点;二是加快成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中心,配备专门人员,组成由民政、财政、公安、社保、车管所、房产、工商、金融等跨部门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相关部门及时向核查机构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个体工商户、公积金等方面的信息,做到网络互通,信息共享,从源头上杜绝错保现象的发生。

2、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城乡医疗救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4.03万元,执行数为43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保障我市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帮助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就医难问题,解决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户等及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城镇居民的医疗救助。2018年完成民政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8492人,完成民政对象参加商业补充医疗保险20253人,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2885人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少数城乡困难家庭缺乏医疗保障意识,疾病风险意识不强;二是大病救助资金总额较少,导致资金分散,救助标准偏低,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救助对象的大病(特别是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等重疾病)医疗费用。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宣传力度,各乡镇场街道通过惠民政策彩页,电子宣传栏,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资金监督管理,让民生资金切实用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身上。

3、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临时救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8万元,执行数为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2018年度,博乐市民政局本级(不包含乡镇场街道)共救助困难群众16人次、救助病危流浪乞讨人员2人次,并帮助其返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的功能,弥补了其他救助制度的应急缺陷,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问题,如临时救助的覆盖面不广,救助比例不高,政策宣传不深入等,影响了制度的实施效果。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加困难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加大救助力度。

4、民办养老机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民办养老机构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3.42万元,执行数为103.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对全市6家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运营补助和一次性开办补助,进一步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有效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增长,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大,愿意投身养老事业的社会力量严重不足;二是我市养老服务业还处在起步发展阶段,投入不足,创新发展养老管理服务还需进一步加强,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呼吁社会爱心人士投身到养老服务行列。二是争取资金投入,探索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

5、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慰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春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慰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主要产出和效果:春节、八一期间,由市委、市政府组成慰问团对驻博部队、部分优抚对象及部分现役军人家属开展慰问工作。慰问部队27个次、慰问重点优抚对象499人次,保障现役军人家庭和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融洽了军地、兵地、军民关系。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8(类)02(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8(类)02(款)04(项)指:拥军优属、208(类)02(款)05(项)指:老龄事务、208(类)02(款)07(项)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8(类)02(款)99(项)指: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类)08(款)02(项)指:伤残抚恤、208(类)08(款)03(项)指: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08(类)08(款)04(项)指:优抚事业单位支出、208(类)10(款)01(项)指:儿童福利、208(类)10(款)05(项)指:老年福利、208(类)15(款)01(项)指: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208(类)15(款)99(项)指: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208(类)19(款)01(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19(款)02(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20(款)01(项)指:临时救助支出、208(类)20(款)02(项)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208(类)21(款)01(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类)99(款)01(项)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0(类)07(款)99(项)指: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类)13(款)01(项)指:城乡医疗救助、210(类)14(款)01(项)指:优抚对象医疗补助、229(类)60(款)02(项)指: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类)60(款)13(项)指:用于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29(类)99(款)01(项)指: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的8张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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