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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博乐市殡管理所部门决算公开补充说明

日期:2018年12月17日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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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概况

一、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二、 人员构成情况。

三、 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博乐市殡葬管理所局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博乐市殡葬管理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局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和预算单位构成。

1、主要职责

负责博乐市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负责殡葬改革与殡葬法规执行检查,对违反殡葬法规行为进行查处;组织殡葬职业教育和殡葬岗位培训。

2、内设机构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1各科室,分别是:殡葬执法大队、财务室。

(一)殡葬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依法查处

违反上级有关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的各类违法活动,规范殡葬市场,

推进全市的殡改工作的深入。坚持以法治市、文明执法,严守执法

程序和纪律,维护殡葬市场秩序。处理和承办来电、来信、来访,

并依法对丧葬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制止丧事大操大办和办

理丧事过程中的封建迷信和违规活动,协调处理偷埋土葬和平后复

垒事件。对私自生产销售丧葬用品、无照经营和一照多店的单位和

个人进行处罚。对非法接运尸体、出租冷藏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

法查处,坚决取缔非法殡葬车(报废、无牌、无证)。对非法从事

丧葬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查处。对吹鼓队伍进行规范、登记,

对非法吹鼓队伍进行处理。督促、纠正全市殡葬行业的不正之风。

(二)财务室

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经济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负责建立健全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财务会计监督制度,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及决算内工作, 负责单位日常费用审核及报销工作,以及员工薪酬 核算和奖金福利发放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编制人数4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 实有实有人数7 人,其中:事业在职5人。离退休人员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强化收支管理。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财务制度办事,管好用好行政经费,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博乐市基层工作,为建设和谐平安博乐市作出新贡献。

四、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殡葬管理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殡葬管理所部门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等。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见附件2015年决算1-21张报表)

 

第三部分博乐市殡葬管理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118.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8.35万元,降低-81.9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拨付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其中:本年收入11.35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5万元。

2015年度支出总计121.9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02.3万元,降低-80.4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4年支出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的支付。其中:本年支出121.9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1.45万元。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1.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35万元,占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8万元,占41%。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当年财政主要拨付基本支出运行经费,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款。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80 万元,占55 %;项目支出55.10万元,占45 %;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拨付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7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6.27万元,降低88.5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4年财政拨付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支出70.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46.27万元,降低88.5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4年支出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的支付。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6.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年支出博乐市殡仪馆工程款的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35万元,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48万元,支出决算为7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58.1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追加人员经费。

六、2015年度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2014年相比,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财政拨款墓地建设尾款。

(二)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5年度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进行说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5万元,占10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 %;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 %。

(三)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情况

2015年政府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追加墓地建设尾款。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2万元、津贴补贴16.49万元、奖金0万元、社会保险缴费4.18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1.18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5.13万元、住房公积金2.60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02万元、电费0.03万元、邮电费0.11万元、取暖费2.8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4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维修(护)费0.32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8.1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八、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完成预算的85.7%,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5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增减变动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3万元,减少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下降0%。具体原因如下:合理安排车辆出行,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接待。

(四)会议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

(五)培训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

九、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以年初预算为标准)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收入数44.48万元,收入决算数70.35万元,增加25.87万元,增长58.16%,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44.48万元,决算数70.35万元,增加25.87万元,增长58.16%,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决算数3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是:追加墓地建设资金。

2015年度年初预算支出数44.58万元,支出决算数66.8万元,增加22.22万元,增长49.8%,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支出,墓地建设资金支出。其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44.58万元,决算数66.8万元,增加22.22万元,增长49.8%,增减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支出;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35万元,增加35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动原因是:墓地建设资金支出。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4万元,支出决算数3.43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14.25%,增减变动原因是:强驾驶员管理教育和车辆管理,科学合理配用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 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万元,决算数3.43万元,减少0.57万元,下降14.25%,增减变动原因是:强驾驶员管理教育和车辆管理,科学合理配用车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万元,决算数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会议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培训费预算0万元,决算相比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动原因是: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9万元,比上年减少4.63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劳务费用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博乐市殡葬管理所政府采购计划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1.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14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817.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1.45万元,固定资产785.82万元,其中:房屋2346(平方米),价值727.53万元,共有车辆3辆,价值30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摩托车1辆、殡仪接送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9万元。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5万元。

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如下:

为了加快博乐市殡葬改革步伐,规范殡葬行为,促进公墓建设与殡葬服务,做好科学规划殡葬用地,节约土地资源,净化社会环境,推进文明建设,加快城乡建设的进程,改善博乐市的建设环境,市殡葬殡葬管理所开展了公墓建设经费项目。

(五)其他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科目

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4、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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