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根据自治州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订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承担博乐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三)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总体规划。
(四)编制全市财政拨付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算和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五)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力量开展全市性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六)综合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七)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
(八)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研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全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九)推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指导基层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指导计划生育群众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人口计生委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财务、档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等工作;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问题的调研、综合分析和重要事项督查督办;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与奖励扶助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博乐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以及奖励扶助相关制度;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与执行情况;审批发放《生育证》;负责特批生育指标的申报、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法行政、行政复议等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科学技术办公室
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负责规范基层基础建设。
三、人员编制
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领导职数3名,其中:按固定核定机关后勤人员工勤事业编制1名。现实有人员11人,退休1人。
(二)博乐市计划生育协会,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秘书长1名),现实有人员2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1、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知识。2、协调社会力量,为群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4、组织群众,实行群众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三)博乐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4名,现实有人员4人,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流动人口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保障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和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等权益的落实;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的查证、验证工作;与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建立联系制度,及时互通情况。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2.6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141.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8.54万元;2、项目支出200.68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计生委2016年博乐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