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社会保险的经办流程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待遇支付、档案管理、网络管理、证卡发放、咨询服务等工作。
3、管理社会保险事务。负责核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与定点服务机构签定协议、实施稽核监督等工作。
4、管理社会保险事务。负责社会保险费征收、待遇支付、基金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5、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政策调整调研及宣传工作。
6、指导劳动保障站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7、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博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单位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协助局领导管理、协调工会、妇女等工作。负责全局社会保险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工作。
2、征缴办公室。
负责经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及参保职工社会保险登记、费用征缴、欠费清理、个人权益记录、关系转移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发放、持失、更换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执行和落实工作。
3、医疗保险办公室
负责全市城镇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执行和落实;负责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费用结算;负责慢性病人员、异地安置人员的登记管理、费作结算工作;具体承办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医疗照顾人员医疗费、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的审核。
4、财务办公室
负责全市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会计、统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承办财政拨款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军人医疗费、部分企业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取暖费的核算工作。
5、稽核办公室。
负责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执行和落实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内部审计;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稽核;负责受理本局职责范围内的举报、投诉和全市退休人员资格认证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三、事业单位
博乐市城居农保办。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缴、审核及入账;负责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征缴、审核、入账及待遇发放;负责全市各劳动保障站(所)进行业务指导。
四、附则
本规定由中共博乐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季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怀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其调整由中共博乐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31.6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309.66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6.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58.65万元,2、项目支出3122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社保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社保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社保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社保局2016年博乐市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