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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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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本部门单位工作职能。

㈠ 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编制博乐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及测绘等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㈡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㈢ 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博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博乐市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负责博乐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㈣ 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博乐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博乐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博乐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博乐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㈤ 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博乐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考核。负责博乐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博乐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㈥ 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博乐市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博乐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博乐市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并负责城乡规划政策的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博乐市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博乐市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博乐市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㈦ 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博乐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负责博乐市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博乐市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措施。

㈧ 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耕地保护政策并牵头拟订和实施博乐市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博乐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博乐市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㈨ 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市地质工作。编制博乐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博乐市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博乐市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㈩ 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博乐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博乐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博乐市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 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博乐市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审批。负责博乐市矿业权管理。开展博乐市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 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博乐市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根据授权负责博乐市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博乐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博乐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博乐市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 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博乐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博乐市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参与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

(十四) 查处权限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

(十五) 统一管理和协调博乐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六) 完成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 职能转变。博乐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博乐市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博乐市自然资源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3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

2、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

(一)博乐市自然资源政策法规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宜传教育,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保障自然资源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受理自然资源违法案件举报、核实和移交工作;承担市区域内土地纠纷调查工作,向局党组或局务会议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答复和处理来信来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工作。为基层自然资源所依法管理提供服务。承办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博乐市国土空间规划所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9名。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导乡镇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协调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的划定与执行,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各类规划的前期技术审查;承担市国土空间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的技术服务等。承办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 博乐市地质勘查技术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任务:开展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参与自治州地质勘查规划编制并推进实施;负责区域地质矿产勘查活动、成果登记及矿产地发现权的保护;承担地质勘查成果评审,探矿权延续前期调查;组织权限内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开展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保护地质遗迹,认定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承办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博乐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土地整理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3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任务:制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收购储备和管理;对已储备入库的土地进行资产化运作;管理、运作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并申请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事项;做好储备土地的开发、资金平衡测算、招商洽谈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协助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储备信息;负责拟订全市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组织实施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编制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资质单位(专家)进行初审并负责项目的勘查、立项和上报;负责协助做好全市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及项目资金的预算,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建议;负责土地整理资料和信息管理,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具体实施工作。

(五)博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0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产籍调查;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用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使用、更新、管理、维护及查阅;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不动产登记变更调查、跟踪管理及台账建立工作。

(六)博乐市地理信息和数据管理中心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1名。

主要职责任务:负责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与数据中心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装置的统一管理和办公自动化操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博乐市卫星连续运行基站(CORS)系统维护、优化和系统数据管理,积极开展CORS系统用户服务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局(包括土地矿产市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储备及其招商,土地、矿产招拍挂等信息发布的制作工作;负责土地、矿产市场自动化操作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七)博乐市规划展示馆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任务:定期收集整理博乐市城乡规划、建设取得的最新成果,确定布展方案,及时更新布展内容;完成办公室及相关各部门安排的接待和讲解任务,做好社会团体和广大市民临时参观接待工作。为博乐市的招商引资、外资项

目的谈判、技术考察及有关部门落实招商优惠政策做好宣传、提供决策依据;做好馆内设备排查,讲解培训,卫生保洁等综合管理工作,为参观者提供安全、规范、整洁、温馨的参观环境。

(八)博乐市规划设计建筑室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自收自支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任务:承担在资质允许范围内20万人口以下城市的各种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的可行性研究;资质允许范围内的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和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

(一)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城市自然资源所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技款事业编制5名。

主要职责任务:依法履行城市规划区、二阶台的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职能;依法协助管理城市规划区的土地租赁和建筑施工临时用地并收取土地租赁金和临时用地费,协助开展违法案件的动态巡查;依法协助管理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协助市国土资源局保护和管理规划区内的测量标志;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检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其他单位做好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二)博乐市自然资源局阿热勒托海自然资源所

机构规格相当正股级,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

主要职责任务: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博乐市自然资源局检查监督管辖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博乐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编制阿热勒托海牧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协助开展违法案件的动态巡查、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地质灾害的预报、测量标志的检查和保护以及日常地籍的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为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2019年度,实有人数65人,其中:在职人员4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2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87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15万元,降低15.10%,主要原因是:1、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减少,2、国土资源局调查经费减少,3、人员退休调标,经费减少。本年支出101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52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1、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增加,2、国土资源局调查经费增加,3、人员增资调标,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1463.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2.33万元,占59.5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91.47万元,占40.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158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91万元,占34.36%;项目支出1042.73万元,占65.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72.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15万元,减少15.10%。主要原因是:1、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减少,2、自然资源调查经费减少,3、人员退休调标,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1010.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52万元,增长21.61%,主要原因是:1、征地和拆迁补偿经费增加,2、自然资源调查经费增加,3、人员增资调标,经费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476.75万元,决算数872.33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2.97%,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预算,年中追加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76.75万元,决算数1010.28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11.91%,主要原因是:年初无项目预算,年中追加项目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3.95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8050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56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2.80万元;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70万元;

2200101行政运行488.42万元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78万元

2200104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10.00万元

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16.84万元

2200107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7.00万元

2200109自然资源调查130.12万元

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2.50万元

2200306测绘工程建设0.91万元

2299901其他支出13.3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2.82万元,包括:基本工资189.98万元、津贴补贴140.04万元、奖金8.3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8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7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2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8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6万元、住房公积金29.1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83万元、奖励金49.20万元。

公用经费13.09万元,包括:办公费4.93万元、邮电费0.73万元、取暖费0.23万元、差旅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工会经费2.02万元、福利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1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59万元,比上年减少2.14万元,降低21.9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油料及修理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99万元,占92.09%,比上年减少2.21万元,降低24.02%,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油料及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60万元,占7.91%,比上年增加0.07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及单位用餐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用于公务用车的油料、维修、保险。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

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是上级检查及单位用餐。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72人次。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8.70万元,决算数7.5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12.76%,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7.60万元,决算数6.99万元,预决算差异率-8.0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理安排公务用车,油料及修理费减少;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10万元,决算数0.6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5.45%,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及单位用餐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4.49万元,降低39.89 %,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工作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6.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66.3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工作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万元,比上年减少4.34万元,降低24.90%,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0辆,价值86.91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3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给市自然所、小镇、青镇、乌镇、达镇、阿场、贝乡配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9个,共涉及资金571.98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专项前期准备工作:下达专项工作任务,拟定工作方案,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准备开展各项专项工作;二是专项组织实施过程:2019年以内控体系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规范收支流程,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对预算资金严格控制,规范使用,强化执行,年初下达预算需达到执行率100%。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执行。接受各项财务检查中未发现重大管理漏洞和问题, 并通过检查推进财务规范化管理。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执行存在偏差,由于个别项目指标到第四季度下达,在预算执行中造成个别预算子项调剂现象;对个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预算不够细致,出现实际支出数超出了预算申报数或出现项目资金结余数额多的情况,导致调剂频繁,缺乏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二是项目细化管理工作不足。其他支出经费包含小类项目较多,主要是访惠聚经费、花岗岩矿产资源整装勘查项目、矿产规划经费、博乐市全域基本农田划地经费等,在执行过程中,该几项项目使用范围并不能把握到位,造成项目遇到各种不确定因素,财政资金无法发挥最大使用效益;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仍有欠缺。在2019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中,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情况,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认识还不到位,项目申报、实施等环节与预算绩效管理各个环节联系不够紧密;同时预算绩效管理也是一项新工作,面对专业人手不足、绩效管理水平欠缺的情况下,坚持“滚石上山”,提升的空间还是很大;四是固定资产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固定资产台账未及时与账面资产金额对账且末与实物进行清点,及时清理处置报废资产导致资产台账与账面资产金额存在差异,固定资产管理继续加强中。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新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加强新《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二是完善管理制度,进-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如何参照考核体系,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效用。四是财务上,会计核算要更加详细,为本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总结、评估提供有效数据资料支撑,为各项业务工作更好的开展提供帮助。五是从源头上强化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实行专项资金预算管理,结合单位实际, 按轻重缓急统筹安排编制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六是按时间进度分解资金使用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要事前做计划,事中进行控制,事后总结提高。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充分体现资金投向的目标和效益。七是进一步提高绩效管理水平。由于目前的预算管理在编制和实施中还存在编制不细、预算调整较多、追加预算比重较大等现象,因此项目预算执行的准确性还有待加强,同时分析手段和技术水平上还有待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与财政部门的紧密配合,开展好整体支出及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具体项目自评情况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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