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林业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国有林场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办法。
2、负责国有林场林木管护、营造林、林木抚育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计划、项目。
3、负责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林场国有资产管理及后续产业资金的计划编制和使用管理。
(二)加强职责:
1、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管理及后续产业发展;博乐市境内湿地保护及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2、林业特色产业工作的指导和规划,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组织实施。
(三)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博乐市林业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按规定机关后勤人员工勤事业编制1名。博乐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1名。博乐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挂市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2名。博乐市平原林场,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林业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
二、博乐市林业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林业局收入预算为29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97.0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9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92.0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92.0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9.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09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2.9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巡山防火防灾,下乡踩点验收苗木成活率和办理林权工作。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5万元,其中:青山活动(林业防灾减灾)经费5万元。
三、博乐市林业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值班和巡山工作餐;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主要用于植树造林,巡山防火防灾,下乡踩点验收苗木成活率和办理林权工作。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林业局“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10.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11.32万元,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使用。
附件:
博乐市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