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农业口

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1月26日

来源:博乐市畜牧兽医局

点击量:

分享: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饲料生产经营、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4.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防灾保畜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5.指导全市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草原防火灭火工作。

6.组织全市畜牧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7.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工程和项目。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畜牧兽医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畜牧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防灾减灾、牧民定居、草原建设和保护、种畜禽管理、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依法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指导草原监理工作、草原虫鼠害测报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牧业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畜牧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案件;承担科技兴牧、科普宣传、畜牧业人才队伍培训、畜牧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3.兽医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扑灭规划、应急预案和计划;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以及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及兽药行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奶业工作。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㈣事业单位

1.博乐市治蝗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承担草地虫鼠害监测和预测预报,负责相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及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

2.博乐市农区养殖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抗灾减灾、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

二、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收入预算为35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3.5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35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3.94万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邮电费、职工外出培训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㈠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5万元。

㈡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附件:博乐市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