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关于畜牧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畜牧业、饲料业、草原保护建设、畜禽品种改良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依法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饲料生产经营、畜禽遗传资源、牧草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承担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草原监督管理工作。
3.承担提升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
4.指导全市畜牧业生产、防灾保畜工作。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检疫和疫情扑灭工作,承担对全市国有牧场的业务指导、服务及协调工作。
5.指导全市草原虫鼠害防治测报、草原防火灭火工作。
6.组织全市畜牧业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和科技交流,协调组织畜牧业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7.组织实施全市畜牧业工程和项目。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畜牧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畜牧兽医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畜牧系统和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2.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扶持畜牧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防灾减灾、牧民定居、草原建设和保护、种畜禽管理、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依法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指导草原监理工作、草原虫鼠害测报防治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的实施;负责全市畜牧业生产统计和畜牧业新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牧业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查处畜牧行政执法方面的违法案件;承担科技兴牧、科普宣传、畜牧业人才队伍培训、畜牧业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3.兽医办公室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扑灭规划、应急预案和计划;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疫情监测以及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官方兽医、执业兽医、动物产品安全、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兽医及兽药行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兽医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奶业工作。
㈢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5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㈣事业单位
1.博乐市治蝗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承担草地虫鼠害监测和预测预报,负责相关防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及防治技术推广等工作。
2.博乐市农区养殖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畜禽品种改良、畜牧业产业化、抗灾减灾、国有牧场管理、规模化和标准化养殖等工作。
二、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收入预算为353.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53.58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支出预算总额为353.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53.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35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92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3.94万元,主要用于银行手续费、邮电费、职工外出培训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㈠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畜牧兽医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5万元。
㈡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05万元,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车辆运行费用。
附件:博乐市博乐市畜牧兽医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