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公开报告
按照博乐市相关政策要求,现将博乐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责
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和博乐市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博乐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㈡提出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指导、监督减轻农牧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
㈢引导主要农产品稳定生产,培育发展特色农作物,协调实施“菜篮子”工程,引导农作物种植和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
㈣组织实施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开展种子经营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㈤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组织监督市内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㈥指导乡镇企业集聚和园区建设,推动休闲、旅游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指导企业名牌战略实施、品牌创建和质量体系建设,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㈦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通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㈧负责农业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
㈨组织拟订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
㈩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械的引进和推广,负责农机市场执法监督及农牧业机械使用安全监督管理。
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十一)负责农业综合执法检查职责,确保农资安全。
(十二)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农业局挂博乐市乡镇企业局(农业产业化发展局、农产品加工局)设4个内设机构:
㈠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提案议案、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农业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牵头协调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承办机关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等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种植业办(挂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发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粮棉等主要农作物高产创建活动;协调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草鼠害监测、预警和组织防治工作;指导农业防灾减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业生产统计工作,发布市农情信息;负责蔬菜种植计划、统计蔬菜品种数量,为全市蔬菜供给提高依据。
㈢乡镇企业办(挂农产品加工办)
拟订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乡镇企业依托小城镇建设和工业小区集中连片发展;负责休闲、旅游农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工作;负责为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信息、创业等服务工作;承担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项目管理、财政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考核和项目库建设等工作;负责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信息化建设、统计调查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州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运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和对外经济、技术、贸易的交流与合作;指导乡镇企业技术创新和引进、开发、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及科技成果。
㈣科教项目办
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及种植业项目贮备申报及组织实施有关工作;指导参与农业项目管理和稽查工作;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农业援博受援综合协调工作;承办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工作和项目工作。
㈤ 博乐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调博乐市气象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协查冰雹、洪水灾情调查。
㈥博乐市菜篮子工程办
主要职责:研究制定博乐市“菜篮子”工作的年度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组织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科技推广、信息等系列化服务,负责协调全市蔬菜市场体系建设及农产品“绿色通道”的组织实施工作等。
㈦博乐市农业综合执法监察大队
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㈧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博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按有关规定,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承担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检验等工作;对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农药质量检验检测等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认证,并对获证产品实施监管。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市农业局(乡镇企业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在职行政人员15名。
其中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13名,在职人数20名。
二、博乐市农业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715.18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37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3.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337万元。
附件:1、2016年市农业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市农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市农业局“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2016年农业局本级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