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自治州、博乐市有关农牧业机械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工作的有关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农机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提出全市农牧业机械化发展重点、方向、重大技术措施、产业政策经批准后组织与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农牧业机械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农牧业产业化、农业开发、牧业开发、特色产业、生态环境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农牧业机械化项目。
3.负责全市农机行业的科研、农机技术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重大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及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机化重点攻关项目的初审、立项并组织实施;开展市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
4.负责指导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
5.负责农牧机械作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牧机械产品试验鉴定、质量检验和认证的相关工作,负责农机市场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牧业机械的适用性试验、评估、鉴订及相关的业务工作;指导农机维修网络建设;负责调控调整全市农机装备结构的优化。
6.负责协调农机用油的供应,指导农机供油网络建设、经营活动和节油工作;组织农机投入抗灾救灾工作。
7.负责农机化各项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的拟订与监督管理;负责农机化统计工作,指导农机化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建设。
8.负责组织监督国家、自治区农机安全生产法规条例的实施,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农机作业标准、质量、收费等实行监督检查。
9.负责拟订农机教育培训规划和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场农机站业务工作;负责农牧机械化的宣传工作;指导农机合作社和专业协会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10.完成博乐市人民政府及农水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⑴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政务信息、财务、档案、保密、信访、老干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工会、普法、平安单位、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⑵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订农机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购置补贴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业生产、设施农业、畜牧业、林果业机械化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负责指导基层供油网点建设;负责农牧业机械的技术状态、作业质量、收费标准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农机化统计和农机经济技术信息网络建设。负责农机技术推广及农机安全监理、培训、维修、供应等业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农机销售、农机维修、农机作业、农机培训、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负责核发农机销售、农机维修相关的等级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的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订工作;负责全市农机销售、维修、作业、农机生产企业的质量投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机市场管理业务方面工作。
⑶市场监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有关农机市场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有关规定、权限内对农机销售市场、维修市场、作业市场秩序和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核发相应的农机技术合格证书;负责组织农机行业特有工种从业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2名(含局党支部书记),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按规定核订单位人员事业编制3名。
3.所属事业单位
(1)博乐市农机安全监理站。相当于正股级,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编制15名,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农机检审验工作、驾驶员培训、考核、审验、安全教育和核发牌证工作;承担农机突发事件和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组织实施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工作;对各乡镇场农机安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博乐市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编制农机技术推广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先进农机技术信息,宣传推荐农机新技术、新成果;组织开展重大农机科技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实验、示范、推广等工作。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3)博乐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6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业机械化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机驾驶员培训计划;组织全市农机手进行培训;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多种形式、多种层次的农业机械化技术培训活动,承办市农机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4)博乐市阿热勒托海农机管理服务站。相当于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管理。列全额事业编制5名,其中股级领导职数1名。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农机户开展各项农机服务工作。制订本站农机发展规划,做好本站农机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积极引进示范推广新型的适用农业机械,切实抓好农机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积极做好有关技术咨询,加强农机信息宣传,完善各项农机管理制度。按照市农机局赋予的其它职责,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收入预算为632.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632.0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3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32.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632.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9.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0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27.8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81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考察工作,兄弟部门考察工作、外省市兄弟部门考察工作等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过路费、洗车费等支出。
2.增减变化情况
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总体减少4.7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1.6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6.4万元,主要是控制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附件:博乐市农牧业机械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