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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18年08月13日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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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11张):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表》

《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明细表》

《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9张)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四、单位资产负债情况(1张):

《资产负债简表》

五、部门决算附表(5张)

《资产情况表》

《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基本数字表》《机构人员情况表》

《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六、填报说明附表(2张)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政府采购情况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1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第一部分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情况

(一)国土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博乐市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博乐市国土资源 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定博乐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规程、规范和办法。

1.主要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由博乐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的职责。

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博乐市国土资源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博乐市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管理的规程、规范和办法。

(二) 组织编制和实施博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测绘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上报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管理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编制地质勘查、测绘规划并监督实施。

(三) 加强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测绘标志;调处重大权属纠纷;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主管博乐市区域内的国土资源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按照管辖权限,委托博乐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实施。

(四) 拟订博乐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五) 统一管理博乐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建立博乐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对土地利用现状进行动态监测。

(六) 按规定组织实施博乐市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制定和实施乡(镇)场村队用地管理办法,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和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依法统一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土地市场。

(七) 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负责上报国务院、自治区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 依法管理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上报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指导矿业权依法流转;负责调处地质矿产勘查和重大采矿权权属争议、纠纷。

(九) 负责对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地质勘查成果;依法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十) 负责地质环境、地质遗迹的保护和管理,组织对地质环境、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防治地质灾害;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负责博乐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统一管理;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认定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生物化石及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并实施保护。

(十一) 负责博乐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管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测绘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指导测绘单位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保密,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地图管理,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工作;建立测量标志档案、健全保护责任制;对使用市政府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提出立项意见;向市政府申请,将测量标志的维护、普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十二) 依法监督管理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十三) 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博乐市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及其他资金的使用,会同有关部门安排并监督使用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级耕地开垦专项资金。

(十四) 负责并指导博乐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及测绘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 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国土资源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档案、保密、对外联络等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国土资源史志的编纂工作;负责机关网站的日常更新;承担局党组交办的工作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派出机构干部的组织、人事、劳资管理;编制博乐市国土资源系统职工培训规划、计划,组织培训工作;负责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初审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的审查上报工作。

(二) 耕地保护利用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和耕地开发政策、农用地保护和土地整治政策及有关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补充耕地、乡镇场村队用地的管理办法; 拟订并组织实施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农用地开发规定;编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解和实施用地计划指标;组织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依法承办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等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开发矿产资源使用土地的项目用地进行审批和管理;负责补充耕地方案的监督实施、权限以内土地开发整理的立项、审查和验收工作;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和土地等级评定与监测;负责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工作。

(三) 地籍办公室。负责城乡地籍、地政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博乐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的有关规定;负责土地确权、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地籍调查、土地权属勘界机构资格的确认,地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拟订博乐市地籍工作计划和地籍管理技术规程;拟订土地权属管理办法,参与调处跨乡及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权属纠纷;按规定权限,承担不动产确权登记和调处重大不动产权属争议工作。

(四) 矿产开发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全市矿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申报年度勘查项目;承担权限内矿山企业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山定点划界“三率”指标的制定与考核;掌握辖区内矿业开发动态、上报统计年报;组织查处破坏矿产资源的违法活动; 协调矿业纠纷;负责矿山企业年检技术资料审核、技术咨询服务;负责收集有关我市的地质资料、编制打印说明、绘制图件、管理矿山企业档案,为矿山开发储备基础性资料; 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博乐市矿产资源补偿费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实施及验收;按规定审核确认采矿权评估结果。

(五) 测绘管理办公室。负责博乐市测绘工作的统一管理,协调管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测绘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和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监督管理测绘市场;监督指导测绘单位使用国家规定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测绘成果管理、保密,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地图管理,测量标志的检查、维护工作;建立测量标志档案、健全保护责任制;对使用市政府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提出立项意见;向市政府申请,将测量标志的维护、普查、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工作。1

事业单位

(一) 博乐市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室(博乐市处理土地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处罚听证有关事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调查处理工作;受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举报;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审查和向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移交需查处的违法案件;负责违法案件会审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和地方土地、草场、森林、矿山、水资源等法律、法规,检查土地、草场、林地、矿山、水域等纠纷处理的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博乐市辖区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可能性纠纷;依照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协助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检查、督办矿山、草场等纠纷处理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土地、草场等纠纷的配套办法和意见;组织有关部门调查、裁定市内土地、草场、矿山、林地、水域等权属纠纷;负责答复和处理人大、政协关于土地、草场等纠纷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案等工作。

(二)博乐市地质勘查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参与编制博乐市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管理辖区的地质矿产勘查活动、成果登记及矿产地发现权的保护;管理地质勘查成果;依法进行地质矿产勘查审批登记和探矿权转让审批;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管理工作;指导探矿权依法流转;依法调处地质矿产勘探权属争议、纠纷。

(三)博乐市国土资源地质环境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编制博乐市矿山有关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灾害的防治规划;负责管理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下水动态监测、调查评价、预报;组织协调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和保护地质遗迹,组织认定具有科学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古生物化石及产地、标准地质地面图等地质遗迹;负责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网的管理工作。

(四) 博乐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挂“博乐市土地整理中心”牌子)。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制定土地收购储备方案和计划,组织实施收购储备和管理;对已储备入库的土地进行资产化运作;管理、运作由市财政全额拨付的土地储备资金,并申请金融机构融资贷款事项;做好储备土地的开发、资金平衡测算、招商洽谈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协助做好土地出让工作;定期向社会发布土地储备信息;负责拟订全市土地整理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 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组织实施各级政府投资的土地整理项目;编制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资质单位(专家)进行初审并负责项目的勘查、立项和上报;负责全市土地整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及项目资金的预算,并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建议;负责土地整理资料和信息管理,提供信息服务;承办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具体实施工作。

(五) 博乐市国土资源规划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指导和审核各乡镇(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跟踪和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参与上报自治区、州、市人民政府审查审批的城市(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新增耕地和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农用地用途管制;拟订本市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对本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六)博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内设综合办公室、预审办公室、登记办公室、质检办公室、勘测办公室5个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1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产籍调查;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运用工作;负责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使用、更新、管理、维护及查阅;负责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及归档;负责不动产登记变更调查、跟踪管理及台账建立工作。

(七) 博乐市地理信息和数据管理中心。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负责市国土资源信息系统与数据中心的建立和维护;负责全局办公自动化装置的统一管理和办公自动化操作的技术指导;负责博乐市卫星连续运行基站(CORS)系统维护、优化和系统数据管理,积极开展CORS系统用户服务与推广工作;负责全局(包括土地矿产市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负责全市地理信息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储备及其招商,土地、矿产招拍挂等信息发布的制作工作;负责土地、矿产市场自动化操作的技术指导与技术支持。

六、派出机构

(一)博乐市国土资源局城市国土资源所。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依法履行城市规划区、二阶台的土地、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监督职能;依法管理城市规划区的土地租赁和建筑施工临时用地并收取土地租赁金和临时用地费,开展违法案件的动态巡查;依法管理规划区内的农村集体土地和宅基地;协助市国土资源局保护和管理规划区内的测量标志;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协助市国土资源局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的监督、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检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其他单位做好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拆除工作。

(二)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阿热勒托海国土资源所。机构规格相当股级,核定事业编制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依法履行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行政管理职能;宣传和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测绘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协助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检查监督管辖区土地管理、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受博乐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编制阿热勒托海牧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违法案件的动态巡查、地质环境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地质灾害的预报、测量标志的检查和保护以及日常地籍的管理工作;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编制数39人 ,年末实有人数42人,其中:在职42人, 退休14人,离休0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博乐市国土资源局部门本级决算。

纳入博乐市国土资源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本级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1002.2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29万元,增长11%,支出1013.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95万元,增长14%,结余122.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5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社保缴费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收入552.95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49.72万元,增长49%,支出增加461.3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2.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4.04万元,占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138.22万元,占14%。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收入1002.27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449.72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13.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0.88万元,占50.24%;项目支出443.03万元,占38.9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收支出1013.91万元,与预算相比支出增加461.3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64.0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2.84万元,增长22.1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857.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9.3万元,增长9.7%。其中:基本支出881.91万元,项目支出31.4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12万元,与上年相比结转结余减少87.7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收入864.04万元,与预算相比收入增加311.49万元,增长56.37%,支出增加360.75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土地调查支出及其他支出项目增长。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1.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10.31万元,增长26.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0601行政运行支出583.53万元,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45.2万元,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20.41万元,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4万元,2120399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40万元,2130799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万元,2299901 其他支出3.38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200101行政运行491.05万元,2200105土地资源调查114.95万元, 2200110国土整治24.42万元,2200199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165.31万元,2200304基础测绘2万元,2299901其他支出106.6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432.6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51.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8.8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8.6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预算支出913.3万元,与预算相比支出增加360.75万元,增长65.29%,主要原因是土地调查支出及其他支出项目增长。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4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万元,降低37.6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增加31.4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1.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万元,降低37.6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31.4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商品服务支出31.4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31.4万元,增长10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122.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65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底未能及时支付。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5.1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减少11.65万元,降低8.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年底未能及时支付。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15.27万元,比上年增加4.13万元,增长37.07%,增加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多,车辆加油、维修支出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与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05万元,占92.01%,与上年相比增加4.27万元,增长43.667.85%,增加原因是:业务工作量增多,车辆加油、维修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1.22万元,占7.99%,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降低10.95%,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用餐。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博乐市国土资源局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5万元。2017年,博乐市国土资源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0辆。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2万元,主要是值班就餐等。博乐市国土资源局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20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年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4.3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减少0.25万元,降低0.02%,公务接待费比预算减少1.88万元,降低50%。减少原因是: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出行,油料费、修理费减少,工作就餐减少。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65万元,增长12.77%,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社保缴费增加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六、政府采购情况

博乐市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计划128.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9.15万元;实际采购115.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6.61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058.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06.85万元,固定资产252.08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0辆,价值86.91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65.17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博乐市国土资源局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1万元。其中:已缴国库1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293.16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42.4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项目名称:不动产数据整合和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经费

2017年度项目支出165.31万元,包括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项目45万元,本项目成果可以掌握博乐市城市土地利用状况,挖掘城市现有的存量土地,促进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规划、城市规划的决策水平,加强供地与用地管理宏观调控。苍穹数码技术股份公司不动产数据整合技术服务项目50万元,此项目工作对博乐市土地、房产已有的登记信息按现行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梳理与规范,形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数据集;再依据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基础数据库,通过抽取、转换、补录、整合等方法,实现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同的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规范整合,为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现势有效的数据基础。上缴财政耕地开垦费55.94万元;追缴出让金诉讼费14.37万元,对企业欠缴出让金进行起诉,全部用于支付诉讼费。

2、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项目

2017年度项目支出24.42万元,此项目对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等任务要求的实施性规划,在对现有规划实施评价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结合博乐市自然资源现状,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是未来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

3、项目名称:农村地籍调查工作项目

2017年度支出31.4万元,此项目在城市周边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础上开始全面进行,对土地利用现状基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农用地分等定级基期等、对基本农田数据库按照影像比较分析、比对重新提取工作。

4、项目名称:农村地基调查经费

2017年度支出114.95万元,此项目主要是为全面查清博乐市农村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及使用情况,主要用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供基础资料,为后期给村民、集体经济组织确权服务。此项工作建立了集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具有相关管理功能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满足日常业务及管理的需求;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奠定基础。

5、项目名称:访惠聚经费

2017年度项目支出6万元,此项目资金用于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购置电脑等办公方面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01(类)06(款)99(项)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1(类)33(款)99(项)其他宣传事务支出,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3(类)07(款)99(项)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20(类)01(款)99(项)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229(类)99(款)01(项)其他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空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附件: 【2017年博乐市国土局“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x】已下载 【2017年国土局决算公开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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