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实物质量监督,对工程责任方进行监督,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管理。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91年,是隶属于博乐市住建局管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12652701457847789,地址设在博州博乐市南城区光明二路42号,法人代表:山巴依尔。我单位在职职工19人,退休1人;管理岗2人,专业技术岗位14人,工勤岗3人。
二、博乐市质监站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质监站收入预算为249.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49.22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质监站支出预算总额为24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49.22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49.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1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9.43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万元。
3.项目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三、博乐市质监站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质监站“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2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油料款及保险。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减)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0.78万元,主要是维修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