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1、负责保障低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2、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3、负责规范性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工作;4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5、监督管理博乐市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6、拟定城市建设的相关制度并指导实施;7、知道博乐市村镇建设;8、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9、综合管理城乡建设抗震减灾工作;10、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11、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下设五个办公室1、办公室;2、城建项目办公室;3、人事组织办公室;4、监管办公室;5、住房保障办公室。行政编制11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
二、博乐市博乐市住建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博乐市住建局收入预算为4504.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504.51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住建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504.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04.51万元,项目支出400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504.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6.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82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34.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
三、项目支出预算为4000万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经费4000万元。
四、博乐市住建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住建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加班就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车辆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1.0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