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教科文口

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1月26日

来源:市财政局

点击量:

分享: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承担落实自治区和自治州、博乐市减排目标的责任。

4、负责提出博乐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博乐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协调自治州环境监测站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1、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人事、档案、保密、信息、安全、信访、政务公开、、提案议案、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等工作

2、业务办公室

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博乐市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及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参与指导循环经济和推动清洁生产等工作;开展文明生态村(镇)及绿色系列创建活动。

3、环境监察室

(1)、负责对日常环境监察业务的指导、督查和考核,牵头组织专项环境监察及情况汇总上报。

(2)、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

(3)、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4)、负责所辖区域排污者排污申报登记、审核、核定、排污费的核算及征收工作。

(5)、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催缴及处罚工作。

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6名,事业编制8名,参照6名。实际在岗人数27人,(其中:行政7人,参照7人,事业13人)局长1名,书记1名,副局长1名。

二、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环境保护局收入预算为33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37.7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环境保护局支出预算总额为 3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87.74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287.7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3.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3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12.32万元,主要用 于办公支出。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3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50万元,其中:环保业务经费50万元。

三、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环境保护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10.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是:单位尽量减少接待人数,降低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0.23万元,主要是车辆使用年限越长维修率就越高,费用增加。

附件: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附件: 【附件:博乐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x】已下载
  •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