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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7年01月26日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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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有关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定博乐市供销社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博乐市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发展农民合作社组织,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管理。

(3)行使博乐市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加强风险控制,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对社属(参)股企业进行监管。

(4)负责博乐市供销社系统行业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博乐市供销社机关及社属控(参)股企业干部的任用管理工作。

(6)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供销社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协助社领导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档案、信息、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社机关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社属控(参)股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考核、考察推荐工作,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建议人选;研究拟定向所有监管企业派出所社有股权代表的工作方案;负责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社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2.综合业务办公室。

负责拟定全市供销社系统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新网”工程建设并组织实施;引导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组织、协调社属企业对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利用等商品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业务统计工作。研究提出社属控(参)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重组方案和破产计划。

3. 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博乐市供销社系统财务及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社属控(参)股企业社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等工作;负责社属控(参)股企业的财务审计、单位负责人任期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社属控(参)股企业资本运营、股权转让、社有资产保值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博乐市供销社机关财政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供销社系统财务会计报表。

博乐市供销社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二、博乐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供销社收入预算为157.8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157.8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供销社支出预算总额为157.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157.84万元,无项目支出。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为157.8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9.9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正常开支。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3万元。

三、博乐市供销社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供销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

2.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博乐市供销社“三公经费”预算总体减少0.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减少0.04万元。

附件:博乐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 附件: 【附件:博乐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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