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博市政办发〔2013〕89号)和博
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博乐市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发〔2017〕10号)文件要求,现将博乐市文化馆2017
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文化馆
1、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2、宣传组织文化活动。
3、指导村级文化室开展文化活动。
4、群众文化理论研究和手记、交流及整理编辑。
5、弘扬民族文化,着力抓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收集整理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
图书馆
1、保存人类文化遗产。
2、开展社会教育。
3、传递科学情报。
4、开发智力资源,承担人才培养。
5、提供文化娱乐。
书画院
1、宏观管理我市的书画创作工作,掌握我市的书画创作动态。
2、组织书画家深入生活进行采风活动,创作高质量的书画作品。
3、开展书画学术研讨活动,提高我市的书画整体创作水平。
4、积极开展书画艺术交流活动,努力培养书画艺术新人。
5、积极组织全市书画文艺工作者参加国家、省、市专业协会举办的创作展览
㈡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情况:博乐市文化馆(含书画院、图书馆)编制11名。在职实有人数35人。
二、博乐市文化馆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博乐市本级部门预算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博市财发[2017]10号)文件,博乐市财政安排博乐市文化馆收入预算为502.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02.5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博乐市文化馆支出预算总额为502.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 392.54万元,项目支出110万元。
㈡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预算为 392.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26.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04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中安排机关运行费用21.5万元,主要用
于水、电、暖、网络通讯及差旅费和办公耗材等开支。其中安排政府采购支出5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为110万元,其中:招聘演员工资经费110万元。
三、博乐市文化馆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1、基本情况
2017年博乐市文化馆“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3.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演出就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演出用车。
2.增减变化情况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0.63万元,主要为蒙古族谚语研讨会接待费支出较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0.77万元,今年的下乡演出场次较去年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较去年大。
附件: 博乐市文化馆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