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补充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博乐市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博乐市安监局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承担博乐市安委办的工作。依法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博乐市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提出有关安全生产办法、措施;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博乐市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场管委、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博乐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博乐市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指导协调博乐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督促检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
2、 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
3、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 依法综合监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负责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材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5、 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劳动防护用品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依法对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示范工作。
6、 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治设施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设施三同时”)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和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7、 负责博乐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合作。
8、 承办博乐市人民政府和博乐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博乐市安监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文秘、档案、提案、保密、信访、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行政后勤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人事、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资格。承担博乐市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安全生产办法和措施;组织协调博乐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和协调博乐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2、 综合业务办公室。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指导和监督安全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安全咨询活动;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权限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负责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核发;负责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负责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备案证明的核发。
3、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三同时”落实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生产情况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管工贸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以及工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4、 博乐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备案、演练及修订;负责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以及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管理、装备保障、协调与调配;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项目策划、储备、申报等工作;根据需要调集相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根据有关规定或授权组织指挥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跟踪、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救援的相关信息,分析、总结和评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博乐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设置在博乐市安监局,承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博乐市安监局编制数12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12人,减少0人;退休0人,增加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13.2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13.21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2.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59万元。
二、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安监局收入预算1213.2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213.21万元,占100%,比上年增加5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社保、办公经费的增加。
三、关于博乐市安监局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安监局单位2017年支出预算213.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 163.21万元,占77%,比上年增加了9.14%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项目支出预算为50万元,占23%,安全生产经费比上年减少了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四、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2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
款。
215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经费142.62万元;
215类06款05项安全监管监察专项50万元;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经费20.59万元。
五、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163.2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4.05万元,下降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由交由社保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142.62万元,占66%。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59万元,占12.58%。
3.安全监管监察专项215类06款05项支出50万元,占21.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5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 2017年预算数为142.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万元,下降5.87%,原因是办公经费减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20.5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47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交由社保局管理。
六、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3.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46万元、津贴补贴48.28万元、奖金4.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94万元、其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39万元、奖励金0.26万元、取暖补贴0.38万元等。
公用经费10.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4万元、印刷费0.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邮电费0.58万元、差旅费1万元、取暖费1.78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工会经费0.69万元、福利费1.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万元等。
七、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目支出50万元。
八、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3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博乐市安监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博乐市安监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34%。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人员减少了。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博乐市安监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博乐市安监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
2.车辆2辆,价值4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2辆,价值47.14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 0 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5.97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8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经费,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七)“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博乐市安监局
201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