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主要职责
㈠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㈡ 负责餐饮服务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㈢ 监督实施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
㈣ 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㈤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㈥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㈦组织查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的研制、生产、流通、使用过程的违法行为。
㈧ 承担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㈠ 办公室(法制办)
负责局机关文秘、会务、档案、信访、车辆、保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负责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㈡ 食品管理办
承担餐饮服务许可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负责餐饮服务食品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组织、指导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㈢ 药品管理办
负责监督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实施;负责组织、指导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工勤事业编制1名。
二、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07.71万元:
1、基本支出预算7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11.93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36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博乐市食药监局预算公开三张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