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有关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县乡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
3.负责编制博乐市公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博乐市行政区域内县乡公路建设、小修养护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和汽车租赁。
6.会同有关部门培育规范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和完善信息服务体系。
7.协助上级交通部门做好公路交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8.指导博乐市公路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交通运输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9.负责博乐市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10.承办上级交通部门和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计划财务科)
组织协调本局的日常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机构编制、劳动人事、政务信息、议案提案办理、财务、档案、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博乐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的申请、拨付,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执行办公室
负责拟订博乐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承担中央、自治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的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博乐市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造价管理、招投标管理、施工监督和交、竣工验收工作;承担一般农村公路基本建设行业资质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博乐市农村公路日常小修养护工作任务。
3.交通运输战备办公室
承担博乐市交通运输系统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运输市场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贯彻执行博乐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发展运输市场;负责博乐市客运站点规划建设工作;承担指导博乐市农村公路路政大队工作;承担指导城乡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有关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
负责博乐市交通运输系统战备工作;进行国防交通状况调查,负责交通战备资料建设,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和部队提供有关资料;制订全市战时交通、应急交通保障方案,督促指导地方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重点目标战时保障方案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
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
(四)事业单位和编制
1.博乐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副科级,列事业编制7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经费实行自收自支。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博乐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预测和统计城市公共客运交通车辆;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客运交通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公共客运交通的行政执法及管理工作;负责本市公共客运交通经营使用权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对从事公共客运交通经营的企业、个人进行市场准入的资质和资格审批;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客运交通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相配套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博乐市农村公路路政大队。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保护农村公路路产;实施农村公路路政巡查;管理农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维护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参与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3.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治安管理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股级,列全额事业编制4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主要职责:办理和注销《出租车驾驶员治安管理证》,出租车出城乘客与物品登记,建立出租车驾驶员档案信息,
每季度组织出租车驾驶员治安学习,年度审验《治安管理证》。
二、博乐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1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75.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7.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22.86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交通运输局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交通运输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2016年市交通局预算公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