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博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博乐市本级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现将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根据博乐市党委办公室、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博乐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博市党办发〔2011〕36号),设立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价格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博乐市发改委),挂博乐市粮食局(以下简称市粮食局)、博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以下简称市价格监督检查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为博乐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针、政策;综合研究提出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建议。
2、研究分析博乐市经济形势,提出促进博乐市国民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建议;研究涉及博乐市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综合协调博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博乐市国民经济战略动员中的有关工作。
3、推进博乐市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博乐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规划,组织审核上报、审批专项规划;负责协调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博乐市城镇化建设;研究提出能源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储备工作;规划、推动高新技术发展。
4、研究提出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方向,拟定博乐市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和前期项目计划,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的管理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安排博乐市财政性建设资金,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查、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拟定审核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
5、提出博乐市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措施;负责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布局和组织、协调管理;安排博乐市拨款建设项目、博乐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下达基本建设计划,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协调;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负责重大项目招投标活动有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博乐市区域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工作。
6、负责博乐市项目库的管理工作。收集、整理和存贮博乐市项目简介和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及时推荐和报批建设项目。
7、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发展规划和结构优化的目标;监测国外资金的利用和全市外债结构优化状况;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国外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和审查利用重大内外资项目。
8、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协调博乐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9、负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农副产品、轻工产品、药品、能源交通运输和重工业产品价格,对重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价格进行监审、监管,办理提价申报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博乐市的价格调整方案;制定和调整权限内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项目、标准;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交通规费、医疗、教育收费、建设、土地基准价、房租、物价管理收费,审核发放《收费许可证》,并对其进行年度审核;负责专司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发布重大价格信息,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10、研究提出博乐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负责对全市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牧业用粮、救灾济贫和重点建设工程及退耕还林的粮油供应与各种紧急、特殊用粮;负责全市地方储备粮油、商品粮油的安全。
11、拟订博乐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综合性政策进行研究论证;负责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12、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博乐市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和建议;牵头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沟通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资金。
13、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政策,负责原迁移民的核定、上报,落实后扶资金的发放、管理,组织移民项目建设的申报。
14、负责博乐市援博项目的汇总、申报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发改委设7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文书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提案办理、督查、信访、精神文明、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电子政务、依法行政、应急管理等工作;制定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承担机关财务、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计划办公室。
拟定博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组织草拟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参与重要经济技术政策的研究和制定;参与基本建设前期工作项目计划的编制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发展状况,提出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对博乐市经贸委审批的限额以下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会签。
3、基建、项目办公室。
负责博乐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权限内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或报批;组织管理重点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评估工作;负责博乐市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及自筹基建计划的编制;负责权限内各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各级补助投资项目计划的上报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博乐市招投标工作;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上报投资信息;负责博乐市建设项目稽查工作。
4、价格收费管理办公室。
负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下达的农副产品、轻工产品、药品、能源交通运输、重工业产品、房地产、自来水、暖气等政府管理的价格及其收费,贯彻自治区作价原则、办法;对实行市场调节的重要农副产品、工业产品价格进行监审、监管,办理提价申报和备案工作;负责药品市场价格监测工作。负责管理博乐市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权限内公益事业价格、公用事业价格、中介服务收费和部分经营服务价格的监督管理;负责博乐市《收费许可证》发放、调整、换证、审验等工作;负责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5、粮食管理仓储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政策,研究、分析、管理全市粮油产需和市场形势;负责对全市粮食购销行为执法和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储备粮油、商品粮油的粮情监测和安全管理;安排特殊用粮的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全社会粮油综合计划、统计汇总(含财会汇总)、抽样调查和信息上报工作;指导全市粮油的科学保管,负责粮油病虫害防治检测及粮油的推陈储新;负责管理、协调购销企业粮油购、销、调、存、加工、批发等业务。
6、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拟定博乐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综合性政策进行研究论证;负责办理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中的协调与衔接工作。
7、博乐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挂博乐市价格认证中心牌子)。(副科级)
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鉴定,对有争议的价格鉴定结论进行复核;负责公检法司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工作,对道路、交通事故车损价格鉴定,企业改制财产的估价。开展农产品常规调查和成本收益及种植意向调研;承担博乐市价格预警、预测工作;对全市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成本监测,统计、汇总价格监测数据,并进行价格水平及变化趋势分析,为政策价格宏观调控和管理服务。
博乐市水库移民公室设在博乐市发改委,贯彻执行国家水库移民政策,负责原迁移民的核定、上报,落实后扶资金的发放、管理,组织移民项目建设的申报。
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设事业单位2个。
博乐市军粮供应站。贯彻执行国家军粮供应管理办法,负责实施军粮供应“321”工程;负责全市军需粮源及供应工作;上报军粮出库差价报单和军粮供应情况统计分析;做好军粮供应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博乐市援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援博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提出援博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负责援博项目、资金的安排管理及督查等工作;做好两地交流互访和服务工作。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博乐市发改委(粮食局、价格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按规定核定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现实有29人,其中领导7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科员17人。
博乐市军粮供应站。机构规格相当于股级,核定事业编制5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现实有人员5人。
博乐市援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办公室主任由博乐市发改委领导兼任,设副科级专职副主任1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实有专职副主任1人,一般事业人员1人。
二、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
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6万元,1.基本支出预算40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9万元;2.项目预算13万元。
附件:1、2016年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收支预算总表
2、2016年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16年博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明细表
2016年博乐市发改委预算公开三张附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