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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日期:2015年09月30日

来源: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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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博乐市相关政策要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㈠主要职责:

街道党工委

1、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单位团体和各类经济组织、团结组织辖区内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讨论决定本街道城市管理、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3、领导街道办事处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并保证其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充分行使 职权,协调好各方的关系。

4、加强街道党组织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加强对职能部门派驻街道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工作。

6、领导街道、社区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协调、组织辖区党组织和党员靠站志愿者服务活动,密切党群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确保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

8、负责联系本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向上一级人大、政协机关反映群众的呼声,按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

9、负责街道纪检、信访、老干工作

10、领导本街道武装工作。

11、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街道办事处

1、贯彻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实施辖区城市管理计划,对辖区内的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等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2、对社区服务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检查;引导文化娱乐、教育培训、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等社区服务业健康发展,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

3、对辖区内的普法宣传、民事调解、治安保卫等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4、对辖区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发展街道经济,管理街道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着力做好优化社区环境、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工作。

6、举办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辖区计划生育、就业再就业、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8、指导和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促进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9、向博乐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10、承办博乐市党委、博乐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博乐市顾里木图街道党委、办事处内设3个职能办公室和武装部。

党政办公室

协助街道党委、办事处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事处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并实施办事处机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单位内部的行政事务、人事工资、编制预算;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档案管理、保密、信息、文印、信访、会务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起草、审核、检查、催办、反馈机关工作执行情况,掌握动态;负责办事处后勤保障工作,并组织落实。

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

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工作,抓好自身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党组织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负责辖区离退休党员、失业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街道社区干部的培训、选拔和管理;负责街道社区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负责辖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做好社区工会、共青团和妇女工作;负责街道纪检、老干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制定辖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出租房屋;负责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人民调解,处理民间纠纷,负责“两劳”人员的帮教工作;负责辖区的社区服务,安置待业人员和下岗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残疾人和城市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落实、管理、发放等工作;负责辖区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负责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居民的文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落实辖区各单位卫生、环境绿化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防病保健、除四害、健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协助抓好“三市”、容管理和各单位门前的“五包”、维护市场秩序,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方针计划生育统计、生育指标的发放、“两证”的审核发放、药具管理与发放、计生保险、计生信访工作,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计划生育知识、组织指导计生协会开展活动。

武装部

负责承办辖区内民兵整组、军事训练、政治教育、负责预备役、征兵、战时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担任战备执勤,协同有关部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

㈢人员编制、在职人员情况

核定编制96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79名。领导职数9名,分别为党工委书记、人大工委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1名,党工委副书记2名,人大工委专职副主任1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武装部部长1名,党工委委员1名。全额预算管理。

二、顾力木图街道2014年部门决算公开

㈠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博乐市财政局《关于对预算单位2014年部门决算进行批复的通知》( 博市财发[2015]332)号文件和《博乐市财政安排进行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博乐市财发【2015】333号文件)。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收入决算为31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3101.3万元。

按照收支结余的原则,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支出决算总额为31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14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73.7万元,结余666.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47.4万元)

㈡决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决算1408.5万元中,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3.2万元。项目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73.7万元。

其中城乡社区资本性项目支出决算638.4万元。

㈢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收支决算公开

明细到“类”, (详见附件1)。

㈣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公开

明细到“款”, (详见附件2)。

三、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2014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

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13.16万元(详见附件3)。

㈠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未安排

㈡公务接待费用预算公开

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援疆考察、调研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㈢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辖区巡逻等专项业务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附件:1、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收支决算总表

2、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2014年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明细表

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收支决算总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 目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31,01.3

一、一般公共服务

15,47.9

其中:公共预算

二、外交

政府性基金

三、国防

二、上级补助收入

四、公共安全

65.6

三、事业收入

五、教育

其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六、科学技术

21.5

四、经营收入

七、文化教育与传媒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5,06.9

六、其他收入

九、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

29.9

十城乡社区支出

6,05.3

二十一、其他支出

2,05.1

本年收入合计

31,01.3

本年支出合计

2982.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上年结转和结余

5,47.4

年末结转和结余

6,66.5

经营结余

合计

5,47.4

合计

6,66.5

2014年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保留一位小数)

项 目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982.2

1408.5

1573.7

201

03

行政运行

1397.5

1389.

8.5

201

29

其他团体事务支出

1

1

201

31

党委办公室事务支出

19.5

19.5

201

32

组织事务支出

129.9

129.9

204

02

其他公安支出

65.6

65.6

206

04

其他科普支出

21.5

21.5

208

08

抚恤

143.6

143.6

208

09

退役安置

7.6

7.6

208

10

老年福利

26.9

26.9

208

12

城乡低保

328.8

328.8

210

05

城市医疗保障支出

29.9

29.9

212

03

城乡社区支出

605.3

605.3

229

99

其他支出

205.1

205.1

合 计

2982.2

1408.5

1573.7

2014年博乐市顾力木图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决算数

合 计

13.16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1.36

3、公务用车费

1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1.8

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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